花蓮普發3000元振興券 縣府盼能在10月初發放
花莲县政府今天在县议会报告「0403地震振兴措施专案」,在各议员的建议下,将研拟最周全的方案。记者王思慧/摄影
震后花莲百业萧条,县府为扩大内需,编列县预算10亿元,规画普发县民「振兴消费券」,每人3000元,已提追加预算送县议会临时会审议。今天观光处报告计划内容,有议员建议县府审视规定,并扩大发放对象、放宽收受商家等,观光处将研拟最周全的方案,希望能赶在10月初发放。
花莲县议会于本周召开临时大会,审议县府第一次追加减预算案,县府观光处长张志翔今天报告「0403地震振兴措施专案」,说明振兴消费券如何发放与使用,盼议会支持。
张志翔指出,参考中央及金门县政府过去发放振兴券经验,以县民32万人来算,编列约10亿元预算,包含印制、行销宣传及兑付等费用,要发放给每位县民4张500元、5张200元的面额,共3000元的振兴券。
张志翔说,振兴券发放对象为今年4月3日设籍花莲的县民,将利用选务工作系统,透过乡镇市公所及户政系统,规画发放时间跟地点,而能消费的店家须合法设立并登记,振兴券使用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止且逾期无效,店家核销期限为明年1月31日。
虽然多数县议员支持县府发放振兴券的,不过有议员对于发放规则提出建议,像是发放对象扩及到震后出生的婴儿、籍在人不在者领取方式为何、使用期间应放宽到明年农历春节、能使用的店家增加微型产业等,同时要求县府未来在发布政策前,先与议会沟通讨论,而不是预算还没通过就急着公布。
另有部分议员质疑振兴券带来的效果,认为旅宿产业振兴、灾民重建都需要补贴,建议县府要多做通盘考量。
张志翔回应,透过发放振兴券,快速流通及搭配店家活动,希望能在最短时间内刺激内需经济,并扩大整体经济乘数,后续会整合各议员的建议,研拟出最周延的方式。
全案在议长张峻敲槌通过一读后,明后两天将交付小组审议,预计25、26日进行二、三读程序。
花莲县议会于今天召开临时大会,审议县府第一次追加减预算案。记者王思慧/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