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3000元振兴券 10月中发放
花莲县政府为提振内需经济,将普发县民每人3000元振兴券,县长徐榛蔚(左)特别与13乡镇市长讨论发放作业流程。(花莲县政府提供/罗亦晽花莲传真)
花莲县政府编列10亿元经费,将普发县民每人3000元振兴券,刺激地震过后萧条的内需经济,不过,县府原规画在9月底、10月初发放,因作业繁琐拉长准备时间,经县长徐榛蔚与13乡镇市长协调,确定10月中旬安排在各地投票所发放。
花莲今年在强震、强台接连冲击下,整体经济萧条不已,县府参考中央、金门县政府过去发放振兴券经验,以全县32万人估计,每人预计发放3000元振兴券,编列10亿元经费,经7月底向议会提报追加预算、8月初审议通过,随即展开发放作业。
振兴券发放时间原本预定在9月底或10月初,县府考量振兴券属有价证券,除印制过程必须特别谨慎、小心,后续发放作业也需要架设系统及调配人力,作业时间因此拉长,徐榛蔚为此与13乡镇市首长开会协调相关事宜。
徐榛蔚表示,花莲产业在强震、余震与台风过后遭受极大冲击,对外道路一再中断,影响游客出游意愿,县府提出振兴券方案,经初步讨论,预计会在10月中旬发放,希望借此在短期内促进更多消费,不过因发放作业相当庞大,将安排在各地投票所认定民众身分后发放。
县府指出,振兴券准备工作正如火如荼展开,为使繁复的发放作业顺利、安全又有效率,目前积极做各项细节工作,待准备就绪后将宣布确切发放时间与使用规则。
据了解,许多花莲店家乐见县府发放振兴券,已陆续规画加码优惠方案,希望让振兴券的效果放大又加倍,让民众用得开心也刺激经济活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