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人注意!换房可退税,购新房补助5000元……
重磅消息!
肇庆住房可“旧换新”“旧转保”
购房还有补贴!
按照5000元/套给予补助!
4月30日,肇庆市出台
《肇庆市促进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
买房的好时机来了!
新鲜出炉的措施有21条,
其中与购房者息息相关的有这些~
旧房换新房
可退个人所得税
推出鼓励住房“旧换新”。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对出售位于我市的自有住房
并在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我市住房的,
其已缴纳的售房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支持。
购新房补助5000元/套
实施阶段性购房补助,
对购买肇庆市范围内
新建商品住房(不含商业类),
按5000元/套给予补助,
农村户籍人员购买我市范围内的
首套商品住房,
再增加补助2000元/套。
旧房由政府一次性给予租金
所得租金可购买新建商品房
“旧转保”说得就是
市民可将持有的商品住房
申请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
由政府委托的实施部门进行统租,
一次性给予一定年限的租金,
该租金用于购买肇庆范围内新建商品房。
公积金贷款购房
额度最高可提至75万元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
市直及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
四会市、肇庆高新区的
单身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提高至30万元,
已婚单缴存职工提高至40万元,
已婚双缴存职工提高至60万元;
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的
单身单缴存职工贷款额度提高至25万元,
已婚单缴存职工提高至35万元,
已婚双缴存职工提高至50万元。
在此基础上,家庭(只限夫妻)
每有1个小孩(不能独立生活),
可提高5万元贷款额度,
最多提高15万元限额。
当地名下无住房
贷款均按首套政策执行
此外,
调整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肇庆市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
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
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
银行业金融机构
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商品房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值得一提的是,
为减少商品房销售中的面积、计价纠纷,
全市范围内商品房
实行按套内面积计价宣传销售。
《措施》还有很多
惠 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做法,
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提振房企投资信心,
体现了我市稳经济促发展的决心。
更多的措施与实施办法,
大家可点击原文阅读查看
《措施》实施后将减轻群众购房成本,
提升住房品质,
推动项目开发建设和保障交付,
这个“五一”假期,
有购房意愿的市民们不妨多走走看看,
挑选心水房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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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肇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肇庆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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