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房注意…5情况可退税!买卖房登记在谁名下 退税差很大

换屋族重购退税,必须符合5大条件。(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对换屋族来说,2年内无论是「先买后卖」或「先卖后买」,只要符合「重购退税」的条件,即能节省不少土地增值税。税局提醒,出售及重购的土地所有权人,必须为同一人,才能重购退税,如果卖出老公名下房子,新屋却改用老婆的名义,就无法退税。

王小姐为了提升居住品质,近日想将2年前购买的小屋换成面积较大的房屋,并打算运用房地重购退税,为自己增加一笔换屋基金,必须符合5大条件。

1》原出售土地及新购土地所有权人为同一人,也就是买房子和卖房子是同一个人,卖掉谁的房子就以他的名义买进新的房子,如果卖掉配偶名下房子后另以本人名义买进新房子,就不能退税了。

2》新购土地地上房屋须为土地所有权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所有,并办好户籍登记。新购房屋没有任何出租或作营业的情形。

3》都巿土地最大适用面积是300平方公尺,约90.75坪,非都巿土地最大适用面积是700平方公尺,约211.75坪。

4》新买房屋的土地移转现值总额,必须超过卖旧屋的移转现值总额扣除所缴纳土地增值税后有余额,才能退税。

5》重购地上建物需为所有权人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设立户籍。户籍如需办理迁出,至少需保留本人或其配偶、直系亲属任何1人于原户籍内,不然会被追缴原退还的土地增值税。

为防止土地所有权人在核准重购土地退税后,立即将重购之土地出售或转换他用,以规避土地增值税并从事土地投机,税务机关每年均会清查重购土地。

税局提醒,若于5年内移转他人(如出售或赠与给配偶)、户籍迁出、出租或营业等非自用住宅使用,已退还之土地增值税将予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