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擬減碳指定目標 2030年降25%至28%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联合报系资料照
根据气候法,环境部拟订排碳大户若提自主减量计划达「指定目标」即可享碳费优惠费率,制造业依行业别的不同,目前暂订目标为2030年须减碳达25%至28%;会持续与各界讨论。
依据「气候变迁因应法」第29条规定,碳费征收对象因转换低碳燃料、采行负排放技术、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制程改善等温室气体减量措施,能有效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并达中央主管机关「指定目标」者,可提出自主减量计划申请核定「优惠费率」。
根据资料,环境部所规画的「指定目标」,制造业整体于2030年应减总量至少须25%至28%。
环境部气候变迁署副署长黄伟鸣向中央社记者证实,并表示去年的确是依此数据与产业界进行研商座谈;但他强调此为初步构想,仍会与各界进一步讨论;且未来也会依阶段滚动检讨。
黄伟鸣解释,依照依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第六次评估报告(AR6)推估,2020至2100年期间平均每年只能允许约50亿吨碳排放;若换算成企业的减量率,要达到将升温控制在摄氏1.5度之内,以2024为基准年,2030年的减量幅度至少须25.2%。
黄伟鸣说,指定目标要求的是「绝对减量」,而不仅是改善生产效率,有一定的困难度;且相关要求是立基于「以科学基础减量目标(SBTi)」,虽然展望2030年之后会有更新的科研技术,但目前计算仍以现有的技术去订定目标。
环境部次长施文真表示,指定目标希望能扣合「国家自定贡献」(NDC)所订定2030年减碳目标为24%加减1个百分点。
施文真说,虽然今年预计会发布第三期(2026至2030年)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更新2030年的目标,但目前还有行政程序要走,没办法等结果出来再去计算,因此仍先以既有的NDC为准。
施文真强调,订定指定目标是为了要达到减碳效益;自主减量计划就是因应不同的排放源,制程不同、排放源不同,可能不见得所有的减量措施都适用。
气候署长蔡玲仪补充,特别是在直接排放源的制造业中,各个制程的差异性很大,因此指定目标可能会依不同产业特性而订定,让减量措施更有弹性去应用。
至于达到指定目标后所享的「优惠费率」为何,环境部表示,目前仍在规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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