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税于民工程大 恐延至年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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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委会28日邀请财政部、内政部就「政府实施房地合一税政策成效及税收分配运用效益」专题报告,但焦点全部集中在超征税收要采取何种方式「还税于民」。由于税收超征4,500亿,又碰到景气衰退,是否「还税于民」与「如何还税」成为质询重点。

财政部代理部长阮清华表示,立委所提的两种型式,即采现金发放或「发N倍券」,目前都在研议中,但两者必须都要法源依据且编列预算通过才能发放。

至于发放时间,倘若无法赶在立法院在1月13日召开的本会期最后一次会议通过,恐怕最快要等农历年后才能发放。立委林楚茵质询,行政院会即使在29日通过,也得赶在立法院延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前通过,才有可能在农历年前发放,尤其许多民众认为发券还要印制,因此无法在年前拿到。

对此,阮清华回应,无论是发券或现金,都要有法源依据且经过预算程序获立法院同意之后才能发放。

国民党立委林德福则质疑,财政部近年也推动多项举债计划,但超征的税收并没有摊平债务,不能拿财政状况作为拒绝还税于民的理由。

国民党籍立委赖士葆也追问,现在朝野立委都有「还税于民」的共识,执行上到底是发现金再搭配排富条款或发N倍券?

若要发N倍券,之前五倍券的行政成本就花费20几亿元,比发现金要付出更多成本。

民进党籍立委林楚茵指出,今年超征金额扣除「多还债的部分」,还有4,000亿元资金可用在还税于民,目前关注的是如何才能以最快速度进行。她也指出,恐怕不能以新冠肺炎纾困振兴特别条例中的预算来进行,因为当初预算8,400亿元,现在只剩550亿元,还税于民无法直接用该特别预算处理,必须另外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