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团呼吁内政部暂缓绿能发展区 要求资讯公开

环保团体与学者今也进一步开记者会,要求政府将「绿能发展区」的定义、主管机关及划定标准清楚说明,并与社会大众充分沟通,以避免大开空白支票、放宽开发点状农地的疑虑。(张铠乙摄)

内政部日前预告将修法开放太阳能光电绿能发展区,引发学界及民间团体疑虑,连署呼吁暂缓公告。环保团体与学者今也进一步开记者会,要求政府将「绿能发展区」的定义、主管机关及划定标准清楚说明,并与社会大众充分沟通,以避免大开空白支票、放宽开发点状农地的疑虑。

成功大学都市计划系教授张学圣指出,内政部6月16日预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第6条修正草案,将对「绿能发展区」大开方便之门,重新放宽零星点状农地开发限制,恐将再次造成农业生产局环境的破坏。

张学圣表示,公民团体疾呼暂缓20多天,相关订位和计划内容却依然不清楚,难免使人疑虑,而内政部称会跟经济部、农委会共同审慎研议,那研议的内容会议记录在哪里?应该供大家共同检视。

他强调,修法的关键为「绿能发展区」,如何划设?谁来划设?面积多少?目前资讯错乱,如果「绿能发展区」定位不明、内容模糊不清,为何急着修法通过,没有看到具体措施要透过修改大开后门,这样合理吗?

美浓农村田野学会执行理事温仲良指出,绿能发展区的主管机关为何,至今都没有充分资讯揭露。如果未来这块区域非农政单位主管,将严重冲击在地农民的相关补助申请,形同放生当地农民、甚至是惩罚当地农民,相当荒谬。

台湾环境规画协会秘书长陈郁屏表示,绿能发展区不应该是农业部门割弃的土地,应该针对气候风险较高的农业脆弱地区,思考如何透过绿能增加农民收益与土地保全,强化农业环境的永续,此次绿能发展区争议在于未见政策实质内涵,却先要放宽法规,呼吁主管机关应先就绿能发展区的必要性、区为合理性、实质设置规范等事项,充分与社会讨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