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航空城征收2599公顷土地「冲击1.6万人」 环团要求暂缓补环评

环团指出,航空城应环评未环评,提起公民告知。(图/环境法律协会提供)

记者许展溢台北报导

台湾史上最大的土地征收案─桃园航空城计划,3月底通过机场第三跑道环评,环保团体今(16日)到环保署前提公民告知指出,此案结束第3次土地征收审议专案小组,4月29日将开土征审议大会,只差最后一步大会通过后,交通部桃园市政府就可以发布征收公告,征收2599公顷的私人土地,冲击1.6万人。

环境法律人协会副秘书长黄怡祯律师说明,关于公民告知书内容,团体主要针对自贸港专用区、自贸港区南边产二用地埔心溪疏洪设施这3个开发行为,自贸港专用区、自贸港区南边产二用地之开发面积分别已达10公顷以上,埔心溪疏洪设施属于河川水道变更工程,上述开发行为对于当地环境不良影响,皆已达环评法、「开发行为应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细目范围认定标准」所订应实施环评之程度。上述开发行为,为取得开发用地,已开始办理区段征收程序,过程中也将发生环评所关注的环境影响,包括迫迁、对社会弱势族群造成的心理压力、产业变迁等,环评应于区段征收程序完成前办理完成。若要等待区段征收程序完成,才开始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将与环评所欲达成的风险预防目的不符。

▲黄怡祯律师说明,根据环评法第23条提出公民告知。(图/环境法律人协会提供) 环境权保障基金会研究员许博任指出,计划范围内另有两个开发行为,若不即刻启动环评,未来也会有无法及时完成环评而违法的风险。许博任表示,航空城由桃园市主政的「附近地区第一期」,以及交通部机场园区之「生活地区」的新市区建设,由于其开发计划同时涉及环评、新订都市计划先行区段征收,依法都市计划应在征收处分公告后一年内发布,并最迟应在细部计划发布前通过环评。且开发范围极大,显见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势必要行二阶环评,但以二阶环评程序一年调查期限显然不足,应即刻启动环评以免未来违法。台湾人权促进会居住权专员宜家说,航空城计划除应环评未环评的争议外,本案经过多次的都市计划审议及两轮听证,至今土地需求面积仍明显浮报,不符土地征收仅能「最小需求面积」的原则。余宜家进一步解释,例如交通部自贸港区的货运量推估,环评书件已较都市计划下修近百吨,但土地需求却没有降低;而桃园市府至今也没有修改明显浮报的住宅区商业区需求,商业区的总量在未来第一次都计通检将直接违法。

▲▼环团表示,交通部及桃园市政府若发布征收公告,冲击1.6万人。(图/环境法律人协会提供)

环团根据环评法第23条提出公民告知,要求环保署函请交通部,要求开发单位在上述开发行为完成环评审查之前,不得实施任何开发行为。环团强调,值此全球经济及跨国商贸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秩序大乱,各大专业顾问皆无法预估航空及旅运业短中长期前景之际,更加凸显航空城超大规模开发的躁进与高风险民间团体官方要强过程序启动征收的前夕,民间团体将发起紧急连署,诉求行政院部会协调,暂缓航空城的征收,补做环评、重整并缩减计划面积使其合于公益性与必要性,再行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