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批減碳目標違憲不夠力 環境部長薛富盛強調要務實
环境部长薛富盛强调,设定减碳目标要务实可达到,否则没有意义,至于第3期管制目标已召开会议拟定中。联合报系资料照
我国气候法去年公告实施,虽有提及2050年净零排碳目标,但迟未公布短、中期目标,数个环团今赴司法院递交我国第一起气候宪法诉讼声请书,认为立法者未尽保护人民基本权的义务应属违宪。环境部长薛富盛强调,设定目标要务实可达到,否则没有意义,至于第3期管制目标已召开会议拟定中。
环团今赴司法院召开记者会指出,气候法去年上路,但立法者未尽保护义务,订定短、中期国家阶段管制目标,就把制定权授权给环境部,危害人民生命、生存、身体及健康、居住、财产、工作、文化(原民)等7个基本权,已属违宪。
且环境部至今未提出第3期(2026至2030年)国家阶段管制目标,违法违宪,并批评国发会宣布的2030年减碳目标24%正负1个百分点不够积极,将会把减碳责任不合比例转嫁给未来世代;环团仍强调,2030年减碳目标应提高至40%,且再生能源占比也应增至40%。
薛富盛今天出席「环境部第四届空品知识、行动与创意竞赛」颁奖典礼,会前接受联访时表示,减碳目标是根据2050年净零排放路径图规画,环团认为目标过于保守,但在去年COP28与会国家代表均目标一致,但要有差异性存在,毕竟每个国家及地区的产业结构及现况都不同。
薛富盛指出,要严肃的请大家思考,虽然都在追求净零,但要考虑台湾面对的挑战,将台湾产业特性及民生等因素纳入,设定的减碳目标要务实可达到,衡量台湾产业现况、产业转型、能源转型等后做了最大努力,认为2030年的24%正负1个百分点的减碳目标为务实作法,也盼全国民众及产业共同努力,以超过23至25%为目标,而不是提出一个达不到的目标,这样没有意义。
至于环团质疑至今尚未公布第3期管制目标,薛富盛说,目前已召开会议研拟中;环境部气候署先前受访时表示,第3期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预计今年年中发布报告。
环保署(现为环境部)于2015年通过「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温管法),其中订定每5年为1期的温室气体阶段管制目标,当时订定2020年减2%、2025年减10%、2030年减20%。
温管法修法成为气候法后,仍以5年为1期修订管制目标,根据规定要在实施年前2年提出,因此第3期(2026至2030年)管制目标预订应在今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