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国昌输了!王郁文夫「力辩法官」护妻 挑战判决喊声:没犯意

▲高虹安立委任内涉贪案共犯王郁文(左)今聆判后,和丈夫(右)牵手离开台北地院。(图/记者黄哲民摄)

记者黄哲民/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审理新竹市长高虹安于立委任内涉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今(2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刑7年4月、褫夺公权4年,并没收犯罪所得11万余元,高跟律师团没现身,反而是被判刑2年、缓刑5年的助理王郁文到庭聆判,她的丈夫护妻当场多次提问「质疑」合议庭见解、强调妻子「没有犯意!」审判长则耐心解答,现场有如立委黄国昌先前呛声要跟司法院大法官辩论的真实版。

合议庭今判决认定高虹安与助理涉嫌诈领金额共12.3万余元,其中11.6万余元被高虹安支配运用,金额远低于检方起诉的46万余元,主因是合议庭依据最高法院过往见解,从宽认定浮报公款若实际用于私聘助理,就无不法、加以扣除。

合议庭今宣读判决主文后,不仅当庭摘要解说判决理由,更破天荒开放提问,不限身分,等于直接召开记者会。5名被告中,只有陈奂宇和王郁文到场,陈听完判决沉默,王郁文以提问方式喊冤,自认当初约定月薪4.6万「外加」劳健保,跟起诉所称浮报造假为4.8万元的金额相当。

这问题在审理时已调查过,审判长告诉王郁文「很遗憾,法院认定妳的月薪就是4万6,其余都是被黄惠玟浮报,妳也不是自愿回捐」,审判长并指卷证里的对话纪录,也显示王郁文知道被加薪的2500元,要交回给高办支用。

王郁文的丈夫陪妻力挺,拿起审判长请庭务员提供的麦克风,直接质疑合议庭判王郁文贪污有罪的见解不当,被问到他是王郁文的什么人,他自称「家属」,强调王郁文「没有犯意」。

一般案件若被告聆判,法官顶多告知若不服判决,仍可上诉,但本案审判长今天耐心爆棚,仔细解说立委有权调整助理薪酬,但不能浮报,认定标准是有无实际用于助理薪水、加班费,若最初就意图补贴办公室或服务处开销,即使直接入帐助理个人帐户,助理也无权自由运用,包括「回捐」给办公室。

▲高虹安立委任内涉贪案共犯王郁文(左)今聆判后,和丈夫(右)牵手离开台北地院。(图/记者黄哲民摄)

审判长指出,一般民众若从事诈欺、窃盗、抢夺等行为,马上就成立犯罪,民意代表利用职务诈领公费也应该如此,若容许恣意扩张成用于公务就不犯法,可能造成民意代表取得比民众更加优越的法律上地位,「就算是立法委员,在这部分也不行」。

审判长说,高虹安本案表面为助理加薪,其实是「低薪高报」,即使都用于高办必要花费,但立院已另编预算补助立委业务相关经费,立委应撙节开支,不足部分须由立委「自费处理」,所以高虹安主张支出大于收入的「大水库理论」,或预算可相互流用的抗辩,合议庭都不采纳。

审判长指王郁文配合浮报3个月薪水,考量王郁文不具有公务员身分、加上犯罪所得低于5万元,故2度减刑,只要履行完缓刑附加条件、且缓刑期间内没再故意犯罪,期满「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等于没被判刑过。

王郁文不满意,仍称同案被告黄惠玟向立院送出调整薪资申请表,事先没告诉她也没给她签名,等到发薪日才说,「所以这样子我也有不法意图吗?」她自认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接受被调薪这件事,「那我当下应该怎么做比较好?」

审判长直言「如果愿意当初直接说要缴回,法院可能就有不一样的认定」,王郁文的丈夫抢话表示「没有人跟我们讲过这个事情」、「没有,真的没有!」,更举例诈骗赃款若汇错帐户,误收的开户人难道要变成诈欺共犯。

审判长请王郁文的丈夫冷静,但双方对话你来我往,仿佛立委黄国昌不服宪法法庭裁定、呛声要跟司法院大法官辩论似的,审判长也没动怒,淡淡表示王郁文本案被浮报加薪「都有被通知」,但是「诈骗集团不会通知妳汇错钱」,两者态样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