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牧:新光金谁当家都要依法增资

市场推估公司派、改革派各自征求委托书,可能结果是15席董事中,一方取得八席、另一方七席,仅过半却未能过2/3,导致未来新光金重大议案难过关,新光金董事提醒金管会应提防。

黄天牧指出,金管会对新光金股东会经营权竞争「保持中立」,希望双方竞争不要影响金融市场秩序,尤其保户、存款人、投资人,也要注意「金金分离」的分际,对于最后股东会选完后的态势,金管会关心但维持中立。强调新光金新一届董事会的任务,最重要的是健全新光金与子公司的经营,确保新光金的财务及永续发展能力,包含担负起必要的增资义务。

尤其对新光人寿2026年接轨国际制度过程中财务能力上的准备,现在的股东要竞逐新光金控制权时,就要做好对子公司相关义务责任的准备。

黄天牧强调,金控股东会选出董事会,要落实金控法要求的责任,即金控法36条要求金控对转投资子公司要确保健全经营,第53条要求金控对子公司有增资义务,第56条也要求金控对银行、保险、证券子公司发生业务或财务状况显著恶化时,不能支付其债务或有损及存款人利益之虞时,金控应协助其回复正常营运。

若新光人寿在增资时,另一派董事不愿增资或杯葛,金管会会介入吗?黄天牧认为,这是假设议题,盼股东以新光金保户、存款人、投资人利益为念,相信关心新光金发展的股东,会知道怎样符合新光金的最大利益,包含永续发展、保户、存款人、投资大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