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新光金增资争议 黄天牧重话「没有打折空间」
新光金经营权在去年6月股东会董事改选后变天,经营团队承诺金管会2023~2025年每年须对新寿现增70亿元,但去年仅完成15亿元。由于新寿连2期资本适足率(RBC)未达法定门槛,新旧经营团队对于办理现增一事隔空交火,进而牵扯出「大股东干政」等争议。
对此,银行局长庄琇媛今日在金管会新春记者会中表示,新光金董事会议事纪录中,有大股东表达现增意愿,但最终未达成共识。直指目前争执所谓「大股东干政」并非最重要之事,强调尽速完成现增、让所有资本适足率均符合规定,才是新光金目前最重要之事。
保险局长施琼华指出,新寿增资争议有2个问题,一是对主管机关的承诺,一是将RBC提升达法定标准。新寿已承诺去年起连3年均完成现增70亿元、但去年仅完成15亿元,加计今年应完成的70亿元,合计125亿元额度势必得办理现增,才足以解决此问题。
而新寿去年底RBC低于法定标准的200%门槛,金管会已要求提出增资或财业务改善计划,新寿对此已完成发行130亿元次债募资,但去年的70亿元现增仍有55亿元现增未完成,强调新寿势必要办理现增。
黄天牧随后提出5点声明。首先,金融业经营有高度公共性,不能有违保户及存款客户的诚信托付,以诚信维护客户的资产才是最重要的。新光金每年增资70亿元的承诺,不可因经营团队调整就忽视,不容现任经营团队打任何折扣。
其次,目前企业经营已从股东主义转为利害关系人主义,遑论金融业经营要以诚信为本,负责人应将客户权益念兹在兹,而不在于「股东的损失与成本为何」(意指面额下增资),重申增资能否获利是一回事,重点在于保户及存户投资人权益优先。
再者,金融机构主要股东理应优先现增「没有任何理由」。资金缺口不尽然一定由大股东承担,可透过发债,或在不影响财业务下、经金管会同意由子公司上缴盈余,但承担注资是主要股东的最重要责任及义务,为何不让有意愿的股东增资,直言「真的是为保户着想吗?」
最后,黄天牧指出,陈淮舟上任首天给员工的公开信中,有非常高的格局,特别提到股东之间齐心打拚,但现在看到的是新旧股东间的对立,直言「不符合对金控经营期待」,再度呼吁应「画异求同,同舟共济」,为309万保户、320万存户及诸多投资人的权益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