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兑人民币黑吃黑 袁文伶、洪嘉宏依抢夺罪嫌移送
设局黑吃黑,袁文伶、洪嘉宏被依抢夺罪嫌移送。(本报系资料照)
北市中正一分局12日逮捕涉嫌假藉买卖人民币设局行抢的嫌犯袁文伶、洪嘉宏两嫌,经漏夜侦询,袁女否认主使全案,她只是借钱给洪嫌去买卖人民币,但洪嫌指称他是以11万元代价受雇袁女儿子「小强」在旁助势,并不知道会搞出黑吃黑」,警方询后于13日下午15时许将两嫌依抢夺罪嫌移送北检侦办,并持续追缉在逃嫌犯小强中。
据悉,袁女自称是从事代书行业多年,经营得道,赚下不少钱,并在新北市新店地区购置许多房产,12日袁女和儿子小强与对手赵姓、李姓男子相约买卖人民币的350万元台币现金,都是袁女当天从银行提领出来的,至于赵、李两人则是国小同学,2人一起合伙经营地下汇兑,专办人民币买卖汇兑。
袁女和儿子小强、洪嘉宏等3人与赵、李两人相约在新光三越百货站前大楼前交易,卖方原以为选在人潮众多的地方交易,应该不会发生什么意外,不料却还是被对手使出黑吃黑硬抢,让赵、李两人始料未及。
袁女和洪嫌及小强等人抢回现金后,驾车逃往北投地区一带巡绕,小强因身拥4条通缉,所以先行离开,稍晚,北投分局员警巡逻经过发现袁女人车,上前拦查逮捕送交中正一分局侦询。
据警方查证后,确认赵、李有指示大陆方面将折算后的人民币78万元,汇到袁女个人的帐户,交易确实已经完成,袁女一方硬行抢回购款现金,已构成抢夺罪嫌。
但袁女否认预谋黑吃黑,声称是日前洪嫌透过儿子向她商借350万元台币要来买卖人民币,并表示只借一天就好,借完立刻归还。但洪嫌则推称是小强找他协助,言明事成后给他11万元酬劳,他并不清楚为何结果会演变成此。由于涉案2人说词互推责任,警方询后于13日下午依抢夺罪嫌将袁、洪2嫌移送北检侦办,并持续缉捕在逃小强,以厘清全部案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