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老板搞失踪 正宫录到女娇喘:太深我不行了 原来是搞车震

火锅店老板搞失踪,正宫录到女娇喘:太深我不行了,原来是搞车震。(达志影像)

一名火锅店老板因经常传倾诉爱意简讯给小三,遭到妻子发现后断绝两人往来。事后老板却在开店时经常搞失踪,正宫怀疑老公旧情复燃偷吃,暗中在车上装录音设备,未料竟录到录丈夫与小三狂喊「想不想我X多一点(要)」、「要不要插多一点(阿,很深了。我不行了)」,当场让正宫崩溃向小三求偿100万元,法官审理后认为两确有发生性关系,认为小三损害老板娘的配偶权,判赔20万元。

根据判决,元配向法官控诉,小美明明知道丈夫仍有婚姻关系,仍时常私下向丈夫传达暧昧讯息,甚至邀约单独见面。她在丈夫手机上发现后,曾经于民国106年间,数度当面要求小美与丈夫断绝往来。

元配表示,小美承认与丈夫发展暧昧关系,并口头向原告致歉并表示不会再犯,事后看似双方没再联系,但却发现丈夫多次不告外出而擅离火锅店工作岗位长达数小时,且又未交代行踪,她心生疑窦,才在车内放置录音笔。

经检视录音内容,才发现小美与丈夫两度在车内大搞车震,导致她失眠、心情低落、带状泡疹等疾患,并罹患睡眠障碍、忧郁症及配偶关系问题等精神疾病,病情严重,因此请求100万元赔偿。

法官检视内容,发现除了小美呻吟声外,双方亦分别有「想不想我干多一点(要)」、「要不要插多一点(阿,很深了。我不行了)」、「舒服吗(舒服)」、「射在里面好不好(不要射在里面)」等咸湿话语。

法官认为,根据正宫提出录音证据,丈夫与小美确有发生性行为,逾越一般男女正常往来之行为,确有侵害原告基于配偶关系之身分法益,且情节重大,因此判赔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