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柜车国道过磅新规出炉 10月正式上路逃磅罚9万

货柜车国道过磅新制10月1日起上路,未依规定进站过磅者视为逃磅,可罚9万元。(高公局提供)

为降低货柜车超载情形,维护国道行车安全,交通部高公局今宣布,自今年10月1日起,货柜车行经高速公路设有动态地磅系统的地磅站时,若车号未显示于地磅站前门架上方的资讯可变标志,则应进地磅站过磅,若有显示自身车号,才可免进地磅站过磅,未依规定进站过磅者视为逃磅,可处9万元罚锾。

国道沿线目前设有44处地磅站,迄今已于国1汐止南向、后里北向、员林南向、新营南向、新市南向、冈山北向、国3树林南向、树林北向、后龙北向及田寮北向等10处地磅站建置启用动态地磅系统,持续建置中。

高公局说明,动态地磅系统主要是由车牌辨识系统辨识出货柜车车头的车号,再依车号对应交通部公路局提供的车籍资料,取得该车的核定总连结重量,并将侦测的车重与核定的总连结重量比对,作为是否超载参考。

高公局表示,货柜车10月1日起行经高速公路设有动态地磅系统的地磅站时,若车号未显示在地磅站前门架上方的资讯可变标志,则应进地磅站过磅,若有显示自身车号,才可免进地磅站过磅,逃磅可罚9万元。

高公局提醒,过磅新规开始前3个月为宣导教育期,高公局将汇整超载、逃磅等资料函送公路局及货柜公会参考纳入公司管理及宣导教育,另货柜车行经未设动态地磅的地磅站时,暂维持现行配合员警指挥过磅方式,呼吁货车驾驶装载货物切勿超载,勿心存侥幸逃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