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生活费调升至20.9万 会计师估4口之家明年省税1400元
▲基本生活费每人认定额有望从20.2万元拉高至20.9万元,多口之家可以省税。(图/记者汤兴汉摄)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基本生活费每人认定额有望从20.2万元拉高至20.9万元,会计师初估,4口之家若适用5%所得税率,省税金额约在1400元左右,不无小补。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会计师杨建华解释,申报户基本生活所需费用总额(即20.9万元乘以申报户成员人数),超过可减除的免税额及扣除额(包括标准或列举扣除额、储蓄投资、身心障碍、教育学费、幼儿学前及长期照顾特别扣除额)合计数的差额部分,可自申报户当年度综合所得总额中减除。
举例,以育有2名就读大学子女的双薪4口之家来说,若综合所得总额150万元(利息所得1万元),今年报税时,除免税额38万8000元(9.7万元x4)、标准扣除额26万2000元、薪资特别扣除额43万6000元(21.8万元x2)、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5万元(2.5万元x2)、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1万元。
除了上述免税额及各项扣除额之外,因免税额38万8000元、标准扣除额26万2000元、教育学费特别扣除额5万元(2.5万元x2)、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1万元,合计71万。未达基本生活费扣除额83.6万(20.9万X4),所以可另可再扣除基本生活费差额12.6万元。税率以5%计算,因基本生活费可省税6300元。
杨建华试算,若从两年度比较来看,调幅7000元,以四口之家7000X4=28000, 以税率5%计算,比前一年省税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