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医院空气品质 环保局首波锁定台大、三总等8家

记者黄瀞莹/台北报导

行政院环境保护公告「应符合室内空气品质管理法之第一批公告场所」自7月1日开始生效台北市列管的92处场所,环保局首波锁定8家医院进行稽察,不符规定者将进行劝导,如果再没有改善,依法最高可罚25万元。

▲台北市环保局于7月1日开始将稽察8家医院的空气品质。(图/记者黄瀞莹摄)

台北市环保局长吴盛忠1日表示,许多民众常常都是手痛牙痛去大医院就诊,却因为医院空气循环不良,返家后就发现感冒了,因此将列管的8家医院列为首波锁定稽察名单,其中包括:国立台湾大学医学院附设医院、三军总医院内湖院区、台北荣总、台北长庚、国泰医院马偕医院新光医院、万芳医院。

▲未符合规定者,环保局将要求张贴空气品质不合格警示单。(图/记者黄瀞莹摄)

台北市环保局表示,根据行政院环保署公告全国466家空气品质不合格场所,其中有92家场所在台北市,第二波稽察将锁定台北市内36家卖场,若稽察不合格将进行劝导,并要求张贴「空气品质不合格」警示单,限期90天至半年内改善,此外要设置专责人员,于104年制定维护管理计划,后年公布改善后的检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