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敬老慰问金发放户籍门槛高 蓝绿齐呼放宽在籍标准

基隆市政府发放三节敬老慰问金,有迁出与年资的限制,对此蓝绿议员均提案建议调整规定。国民党市议员韩世昱主张,若迁回基隆满一年,应可继续累积年数,不应暂时中断就无法请领。(翻摄画面/徐佑升基隆传真)

基隆市政府发放三节敬老慰问金,有迁出与年资的限制,对此蓝绿议员均提案建议调整规定。民进党市议员施伟政表示,建议将规定放宽成「设籍且实质连续居住基隆满5年」之65岁市民即可。(翻摄画面/徐佑升基隆传真)

基隆市政府发放三节敬老慰问金,有迁出与年资的限制,对此蓝绿议员均提案建议调整规定。民进党市议员许睿慈指出,基隆65岁人口从2001年的35247人,至今年已经增加到74019人,长者人数成长超过52%,放宽发放限制确实有其必要。(许睿慈办公室提供/徐佑升基隆传真)

基隆市政府针对满65岁之市民每年会发放三节敬老慰问金,但请领资格除年龄外,还有「最终设籍日」必须在2001年11月30日前之额外规定。换句话说,如果在该日期后才设籍基隆、或途中有迁出中断设籍者,均无法请领。对此蓝绿议员均提案需调整规定,国民党市议员韩世昱主张,若迁回基隆满一年,应可继续累积年数,不应因为暂时中断就无法请领;民进党议员施伟政则主张放宽为连续居住5年可请领。对此社会处表示将研议书面回复。

依据《基隆市发放敬老三节慰问(助)金自治条例》规定,为照顾未领有基市府生活补助或津贴之年满65岁(原住民55岁)以上老人之经济生活,会发给农历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下称三节)慰问金,每节3000元。但该规定第二条设有「最后设籍日于民国90年11月30日前设籍基隆市且继续设籍居住」,以及「迁出再迁回基隆未满一年」等但书,都会导致无法请领慰问金。

为解决此例外规定而使实际长期居住在基隆长者无法请领三节慰问金之情形,基隆市议会不分蓝绿,均于12日之临时会提出修正建议案。

国民党议员韩世昱主张,因原本的迁回未满一年、或是持续居住的规定,都将使部分有外地工作需求、需暂时迁出户籍的市民,对于请领三节慰问金资格就此「中断」,相对也不公平,并使长期居住基隆的事实也被抹灭。因此建议要修正该条规定,有回复基隆户籍者,应该就可以继续累积年数并请领慰问金,放宽认定条件。

民进党部分则由议长童子玮领衔提案,市议员施伟政说明,该案上会期有质询社会处长,当时答复因本市针对长者三节慰问金发放已优于其他县市,暂不考虑调整规定。但此次不分蓝绿议员皆提案要修改规定,显见已有许多民众向民意代表反应现行制度公平性有需调整之处,建议将规定放宽成「设籍且实质连续居住基隆满5年」之65岁市民即可。

民进党市议员许睿慈则指出,基隆65岁人口从2001年的35247人,至今年已经增加到74019人,长者人数成长超过52%,敬老金的需求扩大亟需完善,也有不少长者并非2001年11月以前设籍于基隆,现行规定明显排除许多市民,放宽发放限制确实有其必要。

许并强调,除三节敬老金,市府也应该着重在提供更完善的长照服务网,也才能真正照顾到城市中的长者。

对此社会处表示,会将议员的意见带回研拟,之后再做书面报告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