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办港籍雇员 陆委会拟放宽来台标准
陆委会昨表示,因应港府对我香港办事处派驻人员签证设置不合理政治条件,致我派驻人员无法续留及赴任。图为6月20日,我驻港办代理处长林振宙等7位同仁返台。(本报资料照片/陆委会提供)
因港府「一中承诺书」要求,我驻港办事处人员几数撤回台湾,目前驻处已调整由当地雇员维持必要运作。而陆委会已提出《驻香港或澳门机构在当地聘雇人员及聘雇期间认定办法》修正草案,放宽港籍雇员来台定居比照台湾人,不受工作6年以上限制。待行政院核定后实施。陆委会6日还公布香港情势报告,强调正检讨《港澳关系条例》,以防中共藉港澳资金等渗透台湾。
陆委会昨表示,因应港府对我香港办事处派驻人员签证设置不合理政治条件,致我派驻人员无法续留及赴任,驻处业务现已调整由当地雇员勉力维持必要运作,以继续维护国人权益。而为落实对我雇员之照顾并激励渠等士气,陆委会已研提《驻香港或澳门机构在当地聘雇人员及聘雇期间认定办法》(下称《认定办法》)第5条修正草案,放宽港籍雇员可专案申请来台定居,并已报请行政院核定,俟核定发布后实施。
该《认定办法》是依《港澳关系条例》第17条第二项规定订定。《港澳关系条例》第17条规定,驻香港或澳门机构在当地聘雇之人员,受聘雇达「相当期间者」,其入境、居留、就业之规定,均比照台湾地区人民办理;其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与配偶之父母随同申请来台时,亦同。
而《认定办法》第5条则规范受聘雇达「相当期间」为在我驻港澳机构工作达6年以上且仍在职者。据了解,此次放宽,修正为因香港、澳门情势发生变化,必要时得经主管机关专案许可,不受工作达6年以上之限制。目前驻处有52位当地雇员,我仅存一位派驻人员月底也将回台。
此外,陆委会6日公布一年一度的「香港移交24周年情势研析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在中共有计划的整肃及《香港国安法》推波下,香港「一国两制」在政治层面已由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彻底质变为「爱国者治港」、「中共全面管治」,整体呈现「中国大陆化」,民主制衡力量及自由人权遭扼杀。香港司法独立动摇,其危殆仅是时间问题。
报告强调,政府正检讨《港澳关系条例》相关规定,以确实防止中共藉港澳资金及人员交流等对我进行渗透。《港澳关系条例》第60条情势变迁条款,类似紧急命令性质,明文规定启动条件系「条例之施行有危害台湾之虞」情形,因涉及台港澳民众各项权益,启动与否须非常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