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行车影像纪录」抓违停 北市6月上路!
▲北市6月起将利用客运业者行车纪录器,协助警方取缔公车站区违停。(示意图/记者张一中摄)
台北市公共运输处30日表示,针对部分民众图一时方便,将车辆停放于公车站区,导致公车无法紧邻站区路缘停靠,除造成轮椅乘客无法上下车,更严重影响乘客上、下车安全;为改善公车站区违停情形,6月起将利用市区客运业者行车影像纪录,协助警方取缔公车站区违停。
公运处今日表示,车辆停放于公车停靠区,已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55条或56条规定,依规可分别处分新台币300至600元或600至1200元罚锾,若乘客上下车时发生事故,亦可能须负连带责任,呼吁用路人勿贪图一时方便,造成乘客上下车困扰。
公运处指出,已于105年4月与北市所有公车业者与警察局共同研商,利用公车行车影像举发公车站区违停,会中要求公车业者每月定期提供易遭违停之公车站点,交由警方现场加强取缔,并鼓励公车业者依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7-1条规定,提供影像协助警方取缔公车站违停。
公运处也说,本案预计6月开始试行,将视试行情形检讨,以保障乘客乘车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