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新制上路!车辆久占停车格 北市府可公告拍卖
▲车辆若久占路边停车格,7月起北市府可将可依法拖吊移置、公告拍卖。(图/记者张一中摄)
为了增加路边停车格的流动率,避免成为私人停车场,影响其他民众停车权益,台北市停车管理工程处20日指出,自7月1日起将实行新制,久停超过30天、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将张贴移置通知,张贴15天后将拖吊移置保管场,若驾驶人仍未领回,公告3个月后进行拍卖。
根据停管处统计,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5月27日止,符合新制拖吊移置规定的汽机车共计180辆,大多数停放于堤外或路外平面停车场。至于占用停车位天数最久纪录汽车、机车,分别是106天及112天。
以往汽机车久占停车位不会认定是违规,但会持续通知催缴积欠的停车费,常出现一辆汽车或机车贴满停车缴费单的状况,最后才会移送至行政执行署办理强致执行。但期间汽机车仍不受影响,可继续停在原车位,影响其余民众使用权利。
停管处指出,经修正「台北市处理妨碍道路交通及久停公有停车场车辆自治条例」后,自7月1日开始,车辆停放于公有路边、路外停车场超过30天且未清停车缴费,将张贴「久占停车格位车辆移置通知」,张贴15天后进行拖吊至保管场,并通知驾驶人15天内领回。若届期不领回,公告3个月后进行拍卖。
尽管车辆遭拍卖,停管处强调,仍会追讨积欠未缴的停车费,呼吁长时间久占停车格的车主应尽速驶离原有停车位及缴停车费,勿存侥幸心理。停管处也补充,修法前,全国仅台北市、嘉义市没有拖吊久占停车格位车辆的机制,台北市修法算相对落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