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车内偷情!气音惊呼「好X」 老公超绿…行车纪录器抓猴

吴男告妻偷情小王时,拿出妻子车上行车纪录器作为证据被妻反控非法取证,但法官认为吴男证据可采。(图/取自免费图库negativespace)

记者徐恺昕苗栗报导

吴姓男子与张姓妻子8月已协议离婚,但他发现妻子在离婚前与其他男子过从甚密,经查后他拿出张女车上的行车纪录器作为证据,控告张女通奸并求偿200万精神慰抚金,但张女否认偷情,反控吴男非法取证。法官审理时认为,这类事件搜证过程本来就不容易,吴男未以任何强暴、胁迫方式取得,认为证据可采,判张女须赔偿吴男15万元。可上诉。

吴男与张女结婚18年,虽然2人在2019年8月已协议离婚,但吴男发现张女3月时与其他男子过从甚密,2人不仅在车上独处谈心,脸书上还放有多张亲密合照,他因此怀疑张女早已对婚姻不忠,不过经询问,张女矢口否认移情

法院审理时,吴男拿出张女车上的行车纪录器作为证据,从录音光碟可知某男确实有在车上拉开张女裙子亲密互动,同时也有碰触她臀部等处,2人还有说有笑的说着,「好黏喔」、「我今天有很大吗?」、「好大(气音)」、「嗯…慢慢弄」、「有没有那么大只也很痒」等暧昧的咸湿对话。吴男表示在听到这些言语后,内心痛苦不已,认为张女背叛婚姻,对此求偿2百万元精神慰抚金。

张女法庭上回辩,当天中午是跟网友约好一起吃饭,一上车友人确实有抓她的裙子,但她当下即摆出臭脸怒斥对方,至于友人碰触她臀部只是想提醒她太瘦,2人在车上全程皆闭目养神,绝无搂搂抱抱的行为。

苗栗地院审理时认为,吴男搜证过程并不能说完全无瑕疵,确实有对张女隐私权秘密通讯权利造成侵害,但抓奸这类事情的搜证本来就有难度,因吴男未以任何强暴、胁迫方式取得,法官认为证据可采。

勘验行车纪录器光碟后法官审酌,张女行为明显已逾越正常男女社交来往的范畴,确实有侵害吴男配偶权,最后在考量双方身分地位经济状况后,判张女需赔偿吴男1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脑公!你不可以赖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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