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夫偷吃嫩妹同事!夜游阳明山「脱掉内衣」 行车纪录器录下娇喘
▲王男认识女同事简女,竟与对方发展出婚外情关系。(示意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柯振中/综合报导
台北市一名已婚的王姓男子在某公司上班,认识了简姓女同事以后,2人竟发展出婚外情关系,不但相约到阳明山出游,更是在车内发生性行为,王男完事后还要求简女别穿内衣,气得正宫小美(化名)一状告上法院。士林地院审理后,判王男、简女须赔50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根据判决书内容,王男与小美2017年9月间结婚,婚后生活幸福美满,并育有一名儿子,怎料王男认识了年轻貌美的女同事简女以后,婚姻就此变调。
王男追求简女,并且谎称自己已离婚、还出示身分证自证,最后成功与简女发展成情侣关系,2人不但相约出游,2021年某天的深夜开车上阳明山,在车内发生性关系,并且互相说了许多咸湿的话语。
小美抓到丈夫出轨,顿时大感崩溃,将2人双双告上法院。王男则对此辩称,小美跟他结婚后,婆媳关系并不融洽,且因为生性多疑,时常怀疑他出轨,双方关系变得愈来愈差,2024年1月也已离婚。
▲王男、简女都辩称,在阳明山上只有嘻笑打闹,而没有发生性行为。(示意图/免费图库Pexels)
王男供称,虽然他有出示身分证,告诉简女已经离婚,并且前往阳明山上夜游,但在车内只有嬉戏胡闹,而非发生性行为。
简女则是供称,当时是误认王男离婚,所以才会选择交往,在交往期间不晓得王男尚未离婚,且夜游阳明山时,并没有发生性行为,只有在车内玩闹。
不过,王男的行车纪录器当中,明显录下了2人的咸湿对话、声音,包含互相按摩、称赞「You are very wet」,以及亲吻声、呻吟喘息声,还有碰撞的声音等等。等到前面的声音逐渐平息,王男还要求简女不必穿胸罩,并且再度发出询问,确认简女还没将衣服穿上,成了关键铁证。
士林地院法官审理后,不采信王男、简女的说法,最后判2人须连带赔偿50万元给小美,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