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男员工潜入女宿!藏行车纪录器狂偷拍 女同事听哔哔声傻眼

▲台电员工潜入女性员工宿舍,摆放行车纪录器偷拍同事。(示意图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陈羿妏/宜兰报导

宜兰一名硕士毕业的台电男员工阿龙化名)向女同事小花(化名)借用机车钥匙时,趁机拷贝一份对方的宿舍钥匙,并于2020年7月16日下午偷偷潜进小花宿舍,于对方房内鞋柜上摆放行车纪录器,借此偷拍。直到行车纪录器发出哔哔声,小花报警处理,全案曝光,事后,阿龙被逮还辩称「只是开玩笑」。宜兰地院日前依法将阿龙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可上诉。

判决指出,阿龙与小花皆为台电宜兰区营业处职员,某次他先是借用小花机车钥匙,顺便偷偷拷贝对方宿舍钥匙后,于2020年7月16日下午持该拷贝钥匙潜入小花宿舍内,到卧房鞋柜上摆放插有记忆卡的行车纪录器,将小花于房内的非公开活动全录下。直到行车纪录器发出哔哔声,小花才惊觉自己遭偷拍,赶紧报警处理,而她传讯质问阿龙,阿龙却否认一切,佯装此事与其无关。

阿龙辩称,只是想跟小花开玩笑,他数年前购买该行车纪录器,知道行车纪录器后来发生故障,只要运作半小时便会发出哔哔声,此外该行车纪录器必须插电使用,他当时认为小花回到宿舍后,很快就会发现行车纪录器的存在,并立即拔掉电源

对此,法官勘验相关事证后,认为无论是开玩笑、恶作剧或其他原因,以及小花是否有发现,仍构成妨害秘密犯行,因此不采信阿龙说词,另审酌阿龙与小花为同事关系,却在偷拍事件爆发后,面对质问始终不愿吐实,也未向小花道歉、赔偿,最终依无故录影窃录他人非公开之活动罪,将阿龙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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