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假处分吞败 律师:先射箭再画靶必是红心...裁定问题很大!
中天新闻台于11月18日遭NCC驳回换照,提出行政诉讼外,更抢在诉讼开打前声请假处分。对此,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日裁定驳回,本件裁定可抗告。律师林琼嘉表示裁定有很大问题,更以「先射箭再画靶」来譬喻这件案子,更表示高等行政法院认为原处分并未对中天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但「中天400多位员工工作权,将形成大量解雇的社会问题。」
▲中天声请遭驳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说明。(图/ETtoday摄影中心)
中天声请假处分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驳回,由于中天新闻台频道执照期限至11日止,表示当天午夜12时,即将会是中天新闻台最后播送期限,中天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于11月18日审查中天新闻台换照案,会中以7比0全数通过,7名委员一致否决换照。
NCC表示,中天新闻台执照效期内(103.12.12~109.12.11),截至决议日中天新闻台违规情形,共计违规25次,受警告处分2件,受罚锾处分23件,核处金额共计1153万元。受核处事由包含:违反事实查证12件、妨害公序良俗5件、妨害儿少身心健康4件、节目广告不分2件、违反儿少法1件、营运不当1件。
对此林琼嘉律师接受《ETtoday新闻云》电访时表示,这样裁定结果是有问题,更以「先射箭再画靶」来形容,表示台湾是个言论自由国家,倘若将中天新闻台下架让台湾只剩下一种声音,新闻媒体是否成为政府大内宣的一种媒介。
林律师提到高等行政法院提出的声明第二点:「原处分并未对声请人造成重大损害或急迫危险」,他认为怎么会没有,且保护必要性当然存在,1、中天1994年成立,已26年,其公司投资设备,废照将有庞大财产损失。2、中天新闻台视听大众,对于新闻的看聼权利存在。3、中天400多名员工工作权,一旦下架将会形成大量解雇的社会问题,所以有权利保护必要性。
但因抗告时间自收到裁定起10天,由高等行政法院转最高行政法院,但眼看12月11日将到,能不能立刻受理将看法官认为该案是否急迫;如果中天废照不合法判决确定,造成的营业损失、劳工资遣解雇、职务调动的损失,均可请求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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