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委会:张经义案无「先射箭后画靶」疑虑

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图/蔡宗霖摄)

陆委会23日针对张经义大陆东方卫视任职事件作出相关回应。

记者提问,台人不可就职于隶属大陆政府党务直属单位,而民间机构官方股权占比多少会被定义为大陆政府或党务机构?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回应称,陆委会的认定是持股百分之50或以上;而中央地方所属机关持有股权,陆委会的立场也是倾向应合并认定,针对《两岸人民关系条例》33条之2所公告的禁止事项,目前也正研拟相关草案当中

邱垂正也强调,只要职务所属单位不同时涉及大陆党政军,就不会有违法问题。认为并无外界认为「先指控张经义违法、再找机关进行惩处」的问题。

邱垂正重申,目前公告禁止事项不可能含括全部隶属大陆党政军的事业单位,因此若有类似个案交由相关机关认定;另外,除了明订禁止的机构外,也会用「三个原则」来认定当事人从事的职务内容

而这「三个原则」分别是对于国家认同基本忠诚度、可能涉及到配合统战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跟国家安全之虞等三项。

邱垂正举例称,如果有一名台籍老师赴陆任教,虽对岸院校大多隶属大陆政府或党务机构,但只要台籍老师纯粹负责教学工作,不兼任行政事务,原则上就不会有触法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