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胡亦嘉状告证期局 批先射箭再画靶

胡亦嘉再度杠上金管会证期局,日前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他直批证期局明明知道街口托付宝和街口投信是不同公司,街口投信从未强调保证获利,却被证期局先射箭再画靶,扣上二者相关的帽子,不仅拔除他董座位置,还以街口投信出售期街口布兰特正2没公平对待投资人开罚,让胡亦嘉3月底遭检调搜索。

胡亦嘉说,基金有赚有赔,是投信业者的天条,街口投信出售基金给任何一个券商,出售金额都相同,「公司如何遭受损失?又如何有背信?」他也坦言,婚前被检调搜索,不仅让婚礼蒙上阴影,也让当时怀孕四个月的太太心情大受影响,「我很担心她和肚子里的宝宝都受影响。」

面对金管会证期局接连出重手,街口投信也发声明回应,前年6月追募期街口布兰特正2时,就已拟定配售原则,并经金管会审核,明确规定依溢价比率,将额度按不同组合比例逐步释出给自然人及主要参与券商和法人,自然人部分也采抽签方式公平分配,维护一般投资人权益。

依照街口投信声明稿来看,街口投信制定基金申购原则,有经金管会核准,并成为街口投信内控原则,而街口投信追募期街口布兰特正2时,也的确先让一般投资人认购,总计开放40%、800组给一般投资人,最后真正认购的一般投资人只有483组。

根据《金融消费者保护法》第四条规定,专业投资机构和符合一定财力或专业能力自然人、法人不算是金融消费者。对照街口投信所言,追募期街口布兰特正2是散户先认购完毕,多的才分配给法人,的确符合街口投信内控,也符合金管会证期局要求,明明街口投信完全照金管会证期局制定游戏规则,却又被证期局说,对一般投资人不公平,明显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事实上,投信业界也对金管会接连对街口投信出手颇有微词,「过去基金销售从未有配售原则,今年金管会才函知证券业相关公司,要求未来贩售商品要符合公平待客原则,老实说,街口投信根本领先业界配合提出配售原则。」

更何况,街口投信出售期街口布兰特正2给法人或自然人的价格是同一价格,并没有因为出售不同对象,就收取不同价格,也难怪胡亦嘉和街口投信会不满证期局频频找碴的做法,要状告行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