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画靶再射箭 算哪门子守护宪政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7名法官、3个合议庭因认「政党及其附随组织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有违宪疑虑,声请大法官释宪司法院28日由大法官兼司法院长许宗力率领大法官们做出释字第793号解释,表示党产条例全部合宪,包括不当党产委员会的设立也合乎宪法。(赵双杰摄)

台湾司法史上最具政治争议宪案,在蔡总统提名多数大法官投赞同票下,宣告党产条例关键性规定合宪,如此结果让人质疑「先画靶再射箭」,大法官公正性似无法超脱蓝绿,维持应有的超然中立。

4位非英系大法官中的黄虹霞也赞同合宪,她在结果宣示后公布意见书,指大法官只有忠于国家、全民及宪法,没什么政治背叛,维持宪法核心价值的自由民主宪政,属大是大非事项

黄虹霞慷慨激昂言论虽令人动容,但仔细检视793号解释,从解释文到理由书,一不细看很易让外界误解,怀疑大法官是否搞错,把党产会答辩书拿来当释宪文,为争议法条千方百计作成合宪化解释。

首先,大法官解释了台湾历经戒严时期威权统治,有着特殊时空背景,为转型正义需要,才用特别法律处理超过法律时效的「不当党产」,立法者的立法是有必要性及正当目的性

接着大法官点名,威权时期利用特殊权力,取得不当资产的组织就是国民党,为让政党公平竞争、追求公共利益,才会由党产会来追讨不当党产,这些法律规范不涉政党解散,也未剥夺政党党费等财产,没有违宪。

但如此解释理由,让外界雾里看花。如果为了各政党发展公平性,为何只锁定国民党,让行政机关可任意介入,甚至回溯政府台前追讨财产充公

15位大法官中仅4位是马英九提名任用,大法官们没清楚解释,台湾历经多次政党轮替后,为何选在民进党全面执政时,订立追杀国民党的特别条款;大法官理应秉持黄虹霞所说,坚守宪法守护者立场,作成的解释案才能获得人民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