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涉贪被起诉!傍晚再发千言文 轰检察官:先射箭后画靶
新竹市长高虹安傍晚再发出千言文炮轰北检,指承办检察官根本是以「先射箭后画靶」的方式强行起诉,令人质疑这又是一桩政治介入司法的恶性案例。(陈育贤摄)
新竹市长高虹安14日遭北检以贪污罪起诉,中午她已举行记者会喊冤并回击北检,傍晚再发出千言文炮轰北检承办检察官,指检察官根本是以「先射箭后画靶」的方式强行起诉,令人质疑这又是一桩政治介入司法的恶性案例。
高虹安说,获知北检起诉,她感到万分遗憾与不解,并认为此案彻头彻尾就是个典型的政治侦办与起诉,承办检察官不应罔顾当事人提出之诸多有利证据及最高法院稳定见解,以「先射箭后画靶」的方式强行起诉,令人质疑这又是一桩政治介入司法的恶性案例。
她说,案从检警侦办之初,相关侦查过程的资讯即不断外泄,就连在侦讯中所选择的便当种类,都会遭泄漏给媒体或是特定人士大做文章,试图操作舆论风向、形塑高虹安的罪犯形象,完全违背侦查不公开,相关侦查人员的立场昭然若揭。
回顾今年4月应讯时,短暂开庭时间中,检察官曾于庭中说此案有多处需要讯问、说明跟厘清之处,后续5月时,她也请律师再次发函表达愿意再次出庭说明案情,却不见检察官再次要求说明跟询问案情。
高虹安说,一般被检察官说「犯后态度不佳」的被告,会主动请求检察官订庭期和传讯吗?检察官今日所做出起诉究竟是依据何种事实和心证,讯问过程中也未曾说明和给予她答辩权利,她所提出重要且有利证据,起诉新闻稿中也只字未提,在在显示起诉早有定见。
另,有关检控高虹安与助理共同诈领加班费、薪资等情事,完全是错误且曲解事实。此案中所牵涉办公室助理皆有实际工作、加班与劳动行为,何来诈术运用?检察官于讯问过程和今日的新闻稿中亦表达,助理皆有工作及加班之事实,又怎能罔顾事实,罗织冠上诈领之罪名?
观诸立法院各委员办公室的助理工作繁重,以致人事聘用费用报满已成常态,助理费之预算执行率长年高达97%,且多数助理实际工作时数,甚至远超过其加班时数上限,亦屡见不鲜,相关指控对于实际付出劳动者而言并不公平。
此外,针对国会办公室零用金制度,高虹安也郑重澄清绝非她本人原创或设计,实是依据黄姓行政主任过去任职在立委李俊俋办公室经验,由其主动建议而来,其认为办公室零用金制度运作合乎规范,并无不法,甚至向立法院人事处和其监察院任职丈夫再三确认。
而她于任职立法委员期间,绝无强制要求助理缴交任何数额捐款,更无保管与支配零用金款项。
她说,检视该份检方视为犯罪依据的爆料电子档案资料,不但容易窜改且错误百出,亦未包含她本人的任何签名认定,就算采照此档案而言,相关花费也都支应于办公室公务开销,并非支用于高虹安私人。
而她实际用于办公室公务的支出费用,光是可列举部分,就已超出检方所指控贪污诈得的46万元甚多,侦查过程皆已提供相关资讯与证物供检方参考,然这部分描述却完全未见于地检署新闻稿中,显见检察官刻意回避被告有利事证,她要再次重申,绝非如检察官所指控丝毫未支出办公事务费用。
她炮轰地检署仅凭部分登载的代垫(已还款)的高虹安有关款项,就认定所有花费为个人开销,不免令人质疑检察官所作出认定,是否只是为了将人罗织入罪。
她强调,她任职于立法委员期间,有任何私人开销由助理代垫的,都会请助理来请款,自己从未拖欠不还,此部分已提出Line对话以兹证明。
此外,她归垫时甚至回复「不用找零给我了」、「您们有帮我买东西垫钱的话,记得登记喔」、「可以谁帮忙转帐吗?我再给钱」等,显见她并未将办公室零用金作为私用,否则为何需要归垫?
她说,最近热门影集中提到,「检察官对被告有利与不利之情形一并加以注意」,更提到「无罪推定」原则,然此案承办检察官对客观上有利于高虹安与助理的简讯,或其他高虹安对公务支付费用之举证,或高虹安对于助理代垫款项之归垫甚至不找零多给助理等事实,都完全略而不谈,可见侦查之初检察官即早以「有罪推定」之心证办案,不管不顾被告有利证据而后迳行起诉。
相关细节将于收到正式起诉书后,针对起诉书所载错误事实对外说明,期待司法还原真相,她会继续提出更多证据,捍卫自己和助理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