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引用判决爆「乌龙」?罗智强:射箭画靶、荒唐离谱
针对前总统马英九14日遭台北地检署以《通保法》的泄密罪、《个资法》等起诉,不过,根据《联合报》报导,律师李永裕透过司法院法学资料检所系统查询,根本查不到这个判决,因此认为用此判决认定马英九有保密义务,会有问题。对此,曾因此事被传唤的总统府前秘书长罗智强则表示,「若此事为真,则检察官连最基本的判决引用都乌龙,这起诉书还有什么可信度?」
根据律师李永裕表示,不管是起诉书还是北检的新闻稿,都引用了最高法院101台上第2970号判决,检方用这个判决说明马英九有保密义务,但实际上透过司法院法学资料检所系统,根本没有这个判决,「就连相连的字号也查过,都没有这个判决」。
对此,罗智强在脸书指出,「引了一个不存在的幽灵判决,请问,这起诉书还站得住脚吗?」,并表示,看完地检署的起诉书,只能用「射箭画靶、荒唐离谱」八字来形容。
罗智强说,马英九听取报告、向幕僚咨商,是因为王金平院长理念不合、意图撤销王金平院长党籍,企图使其丧失立法院院长职位?是马英九说的?还是那个证人说的?因此认为法律论罪,讲的是证据,不能像名嘴一様凭空臆测,你说马英九听取报告、招幕僚咨商,乃有此企图,你就要「证明」。
回顾当时的过程,罗智强表示,事实上,在9月6日特侦组召开记者会之前,马只向行政院长江宜桦和我,二人咨商,我和江院长也没有将此事再对外传播,就是静待9月6日的特侦组记者会,这叫做「为后续政局安排」、企图使其丧失立法院院长职位?
罗智强接着说,9月6日之后,马英九开记者会批评关说司法,但那时特侦组已公布译文,所有媒体均有引用,毫无秘密之可言。马英九在政治上的一切行为,也与泄密、通保、个资泄露完全无关,因此认为「检方岂能已不是秘密后的公开资讯,回头指控马英九意图撤销王金平院长党籍而泄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