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窄巷摸胸」被抓包急喊:我只是人比较胖!超无耻辩解曝光

阿杰性骚扰花花行径,被判2月徒刑。(图/示意图,无关本案/免费图库pxhere)

记者林昱萱/基隆报导

一名男子「阿杰」(化名)日前经过基隆仁爱区某条巷弄内时,与一名女子「花花」(化名)擦身而过,竟然就偷偷伸手触摸对方胸部,之后甚至还辩称是因为自己比较胖、身体才会不小心碰到对方。对此,基隆地院审理后,依法判其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

判决指出,阿杰某日酒后与花花在巷弄内擦身而过时,趁着对方来不及抗拒之际,突然伸手触摸对方的胸部,但他事后不断否认有任何性骚扰行为,甚至还夸张地辩称,「我人比较胖,手上有拿东西,有脊椎侧弯、颈部骨刺,所以走路颠簸,对方是并排行,从对方旁边经过时,我不知道我身体有无碰到对方,可能肩膀有碰到、我也不知道,也可能是对方碰到我,后来有一个人从后面踢我,我因此跌倒,是一个男生打我,我把他压制地上,后来就很多人打我。」

花花证称,「当时我母亲哥哥走在前面,我的姪女走在我的右侧,这时对向有一位男子让路给母亲、我哥先走,但他经过我旁边时,就突然间伸手从我的右胸往左胸摸过去,我赶快拨开他的手,我有说『你干嘛摸我胸部』,他没反应,就继续往前走,完全不理会我们,我哥哥听到之后就有去质问对方,然后他们两人就打来打去、扯来扯去,之后我哥就被打在地上。」另外,花花的姪女也证称,当时确实有看到对方用手摸姑姑的胸部。

对此,法官认为,阿杰为了一己私欲,未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在巷道内触碰花花胸部,且犯后否认犯行,也未与对方达成和解,兼衡其犯罪动机工作状况家庭经济状况、智识程度等一切情状之后,依犯性骚扰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罚金,得以新台币1千元折算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