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伸手滑过妹子胸部 遭告硬掰:我人比较胖

基隆一名自称有点胖的男子对一名女子袭胸,却不承认,法院认为其罪证确凿,判其2月徒刑。(意图/Shutterstock)

基隆市一名男子阿章化名)去年酒后经过某条巷弄时,偷偷伸手摸了擦肩而过的女子胸部,挨告后,阿章则法庭上辩称,「我人比较胖」、「我不知道有碰到对方」等语。基隆地院审结,依性骚扰罪判2月徒刑,得易科罚金。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阿章于2020年10月间酒后经过基隆市仁爱区某巷弄时,竟意图骚扰一名成年女子,趁与其擦肩而过、对方无法抗拒之际,突然伸手触摸该女胸部一次得逞。

阿章在讯问时,坦承有在该地与人擦肩而过,否认有做出性骚扰的行为,辩称,他只是人比较胖,当时手上有拿东西,加上脊椎侧弯与颈部骨刺,所以走路颠颇;阿章解释当时从对方身旁经过时,他不知道他的身体有没有碰到对方,可能肩膀有碰到,他也不知道。

指控阿章摸胸的女子则证称,经过阿章身旁时,对方突然伸手从她的右胸滑往左胸前,她当下立刻拨开手,也问说,「你干嘛摸我胸部」,但阿章却无回应,接着她的同行家人就追上去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另外,遭摸胸女子的姪女于审判中证称,当时她与姑姑一起走,她清楚看见阿章伸手对姑姑袭胸,确定是用手而不是肩膀碰到。

基隆地院法官审理后认为,阿章仅为满足个人欲望就未尊重他人身体自主权利,迳自在巷弄内偷摸女性的胸部,犯后不坦承,未与对方达成和解,考量阿章的社经地位后,依违反性骚扰罪,判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一日。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