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回看“黑龙江儿子强奸母亲案”,这场悲剧,比你想得更恶劣

古圣云:“天无道不成天,地无道不成地,人无道何为人”千百年来,人们都提倡清心寡欲,若是受欲望驱使,失去了伦理道德,那么人跟野兽又有什么区别呢?人性和兽性“二者不可兼得”,一旦逾越底线,结果必然难以承受。

黑龙江一男子17岁那年QJ了母亲,母亲为了亲情选择了隐忍,然而儿子屡教不改,强行“霸占”其七年,这场悲剧,比你想得还要恶劣。

柴志鹏,黑龙江人,出生在一个子嗣众多的家庭,他跟着父母和两个妹妹一块生活,家境十分普通,靠着父母务农维持生计;作为家里面唯一的男丁,父母难免会有所偏爱,就连唯一的读书机会都让给了柴志鹏。

可在父母的溺爱下,有恃无恐,调皮捣蛋,因不爱读书,小学毕业就闲置在家;父亲蔡某某想让他学一门手艺,将他送到了同村老木匠家里当学徒,可没几天他觉得太累又跑了回来。

母亲周丽丽觉得他还小,可以多玩几年,并没有强迫他学手艺;父亲的严厉,让柴志鹏更粘母亲,就连晚上也会缠着母亲,一直到10岁那年,柴志鹏跟周丽丽才正式分床睡。

上世纪90年代初,踏着经济春风,家家户户的青壮年都走出了家门外出打工;柴某某为了改善一家人的经济状况也走出了家门,周丽丽一个人留守农村,照顾三个孩子。

父亲外出打工,柴志鹏彻底没了约束,每天游手好闲,就连家里面的农活都不愿意做,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周丽丽没有过多的管教他,总是觉得他还小不明白道理,等长大几岁就懂事了。

随着年龄的增长,柴志鹏对母亲的看法不同了。

1998年初,周丽丽在儿子房间发现“不雅书刊”,此时她才意识到儿子已经17岁了,再过几年,柴志鹏也将娶妻生子;至于“不雅书刊”她并没有放在心上,殊不知,不雅书刊正在腐蚀柴志鹏的心智。

17岁柴志鹏有时会打量母亲,在他眼中,母亲虽然年近40岁,但除了皮肤黝黑一些,身材保养的非常好;同年七月,正值夏日,柴志鹏突然变得“懂事”起来,每天都围在母亲身边,帮忙干农活。

7月11日,柴志鹏干完农活回家吃饭,推开房门便看到母亲蹲在炉灶旁生火煮饭,眼看两个妹妹还没有回家,他一把将其抱住往房间里面拖。

周丽丽也被吓了一大跳,看清是儿子后大声质问:“你快放手,你要干什么”,任由她怎么挣扎,柴志鹏都没有松手,强行发生了不轨之事。

周丽丽崩溃不已,又气愤又伤心,如果自己报警告发儿子,柴志鹏这辈子就彻底毁了;这件“丑事”要是传出来,他们一家人又该怎么继续过日子,周丽丽有着诸多顾虑,最终选择了隐忍。

她特意找儿子谈了谈,给出的善意提醒,希望儿子能够迷途知返,并表示等再过一两年就给他娶媳妇。

周丽丽的善意并没有让儿子有所悔改,她的隐忍反而更加刺激他的欲望,只要周丽丽一人在家,柴志鹏就会对母亲行不轨之事,两人“亲密关系”也瞒不过两个妹妹,有一次妹妹目睹了柴志鹏的恶行,但她们也怕被村子里面的人嘲笑,也没有将这件事说出去。

母亲和妹妹的隐忍,让柴志鹏肆意妄为,从1998年第一次实施犯罪至2005年,柴志鹏竟“霸占”母亲长达7年。

2005年初,父亲柴某某身染重病,病情来得又快又猛,短短几个月便仓促离世;料理完父亲的丧事,周丽丽又找柴志鹏谈话,希望他能够外出打工,成为家里的顶梁柱;但他表示不会外出,只会留在农村务农。

父亲去世后,柴志鹏对周丽丽更肆无忌惮,总是想发设法向母亲提出“需求”,更是明目张胆搬进了主卧;周丽丽早已经身心俱疲,只能任由其施为,但她没想到柴志鹏竟然会打上两个妹妹的主意。

她为了保护柴志鹏可以容忍这一切,唯独不能容忍柴志鹏毁了两个女儿清白;见母亲不同意,柴志鹏彻底撕破了脸皮,想要通过殴打的方式让她们屈服;多次趁着妹妹熟欲行不轨之事。

周丽丽也明白,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如果她不做点什么,柴志鹏会毁了两个女儿一生。

2005年10月21日,周丽丽终于鼓起勇气报案,警方迅速抓捕了犯罪嫌疑人柴志鹏,归案后,他始终坚称周丽丽为自愿,拒不认罪;经警方的调查取证,收集了人证、物证、伤情鉴定等多项证据,面对这种种铁证,柴志鹏羞愧的低下了头,其行为构成了QJ罪。

QJ罪在《刑法》中的定义为,违背被害人意愿,采取暴力、胁迫或伤害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关系的,构成QJ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柴志鹏违背伦理道德,多次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周丽丽发生关系,起动机卑劣,情节严重,造成的社会影响深,应当从严处罚;虽然最后的结果未公开,但从案情来看,其刑量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之所以称之为人,不仅仅是因为人拥有高智力,更是因为人能够区分伦理道德,而不是欲望的野兽。

《纪实:回看“黑龙江儿子强奸母亲案”,这场悲剧,比你想得更恶劣》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