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看“广西父亲强奸女儿案”,这场悲剧,远比你想的更恶劣

纪伯伦说:“罪恶是需要的别名,或是疾病的一种。”罪恶生发于内心毫无节制的欲望,它是一种以自我需求为核心的疾病。抛弃道德与法律的规范与约束,一心只为满足内心不合理的欲望,罪恶就这样产生了。而既然是疾病,就必须得到医治,法律正是用来医治罪恶最有力的武器。

回看2004年发生的一起“广西父亲强奸女儿案”,这场悲剧背后的故事远比你想的更加恶劣。69岁的老父亲强行将自己39岁的女儿当成“老婆”霸占19余年,长年累月的威胁和毒打终于换来了女儿的反击,最后命丧钢杆之下,终于算是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代价。

叶蓉(化名)出生在广西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从她懂事时起,父亲叶大军(化名)在她的印象中,就是一个性格易怒、脾气火爆的人,整日不着家,在外面吃喝嫖赌,把家里的烂摊子全部丢给了母亲一人处理。不仅如此,父亲一有不如意还会把家人当成是自己的出气筒,叶蓉包括母亲都没能逃过他的毒手。

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中长大的叶蓉,从小就对父亲有着天然的畏惧,一直到她长大后,这份畏惧也丝毫没有减弱。所以,她从不敢公然反抗叶大军的命令,一切事情都习惯顺着父爱的心意来,当叶大军向他伸出罪恶之手时,她只能默默忍受这一暴行,多年来经历着非人的折磨。

叶蓉原本以为只要等自己成家嫁出去后,情况就会有所改变,然而叶大军并不打算就此放过她,在她结婚后强行从中作梗,活生生将夫妻二人拆散,继续在女儿身上满足自己不合理的欲望。等到好不容易开始了第二段婚姻,结果却依然是逃不过父亲的魔爪。

从此以后,叶蓉便被叶大军强行霸占着,说什么也不许她嫁人。直到后来,母亲因为忍受不了叶大军的折磨,终于下定决心离开了这个早已经不成样子的家,家里的其他兄弟姐妹也都陆陆续续离开,只剩下了叶蓉和叶大军二人“相依为命”,她的日子便更加不好过了。

叶大军开始丝毫没有忌惮地要求与叶蓉同居一室,尽管叶蓉并不同意父亲这无耻的要求,但结局却并不会有丝毫的改变。事情爆发是在2004年11月28日晚上,叶蓉正在床上躺着打算入睡,谁料叶大军又像几天前一样,走到门口提出要和她发生关系。

叶蓉以自己来了例假为由严词表示拒绝,结果却是叶大军不顾一切冲进房间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一直折磨她直到次日清晨,才终于离开房间下楼小便。此时叶蓉抓住这难得的机会一把将门反锁,本以为终于可以逃过一劫,哪想叶大军回来后一边敲门一边气急败坏地骂道。

“快开门!你再不开门,我就砸门进来,进来了弄死你!”叶蓉在房间里被吓得一声也不敢出,躲在门后面瑟瑟发抖,哪里还敢开门。谁想丧心病狂的叶大军竟然真的找来一把斧头将房门给劈开了去,一边劈还一边骂“非得弄死你不可!”,冲进房间后更是举起斧头就朝床上砍去,一点也没有给叶蓉留活路。

好在此时叶蓉并不在床上,而是躲在了门后,才得以逃过一劫。但看见叶大军对自己如此不折手段,她内心的恐惧一步步转化为了愤怒。为了不被父亲活活砍死,她终于决定要反击,于是随手抓起屋内的一根钢杆,照着叶大军的头径直打了过去,第一棍就将他手中的斧头给打落了。

此时的叶大军没有意识到叶蓉已经被逼上了绝路,还在威风凛凛地骂道:“看我等下怎么收拾你!”这下叶蓉更加被激怒了,使出全身的力气一棍接一棍下去,不一会儿叶大军便没有了动静。叶蓉多年以来的恨意在这个瞬间喷涌而出,加上害怕叶大军醒过来后会继续折磨自己,她做出了一个疯狂的举动。

她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对着叶大军砍了下去,将尸体截成两段后装进编织袋,挑到码头扔进了河里。直到当天晚上,叶蓉的妹妹回家后发现了家中的异常,才赶紧打电话报了案。等警方赶到现场时,叶蓉还躺在床上睡觉,丝毫没有任何的慌乱,似乎早已经知道了自己的结局。

面对警方的质询,叶蓉一一承认了自己杀父的罪行,尽管叶大军多年来殴打、折磨、侮辱女儿的行为有错在先,但依然掩盖不了叶蓉杀人的事实。她为了泄愤,在打晕叶大军后,将其残忍杀害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故意杀人罪,除此之外还涉及了侮辱尸体罪,注定难逃法律的制裁。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虽然最后叶蓉的判决结果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但大概率是会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注定要为自己一时的愤怒付出惨重的代价。

其实,如果从一开始,叶蓉就能寻求法律的帮助,采取合法手段保护自己,事情的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落得这样一个悲惨的结局,和她缺乏足够的法律知识无疑脱不了干系。如果能通过法律的手段将叶大军绳之以法,按理说才是最好的结局,而不是落得这样一个两败俱伤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