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泰大直害楼塌!负责人及工地主任遭求重刑 检方理由曝光

基泰大直建案害邻近大楼坍塌,负责人及工地主任遭求重刑,检方理由曝光。(中时资料照)

基泰建设「基泰大直」建案,去年(2023)年9月7日晚间因建案施工造成邻房坍塌毁损,总计影响197户、367人,当地住户因基泰动工造成大门扭曲、墙壁龟裂、漏水。台北地检署调查后,检察官黄圣今(29日)依违背建筑术成规等罪起诉基泰大直建案工地负责人邱丞鸿等5人,考量邱及工地主任张博翔饰词矫辩,推卸责任,请求法院从重量刑。

至于立委王世坚当时告发基泰建设董事长陈世铭、福益营造负责人王明堂涉犯杀人未遂及公共危险、违背建筑术成规等罪部分,查无犯罪事证,予以签结。

北检指出,建请法院请审酌工地主任张博翔,及担任监工人的邱丞鸿,枉顾各项法令及建筑成规要求,仅为求私利,对于基泰大直建案工程进行,出现种种未按图施作情况,且为规避损邻争议,多次调整监测数据,枉顾监测系统所发出之警讯。

因其2人违背建筑术成规行为,再加上基泰专任工程人员刘丰寿、建筑师王德生于勘查程序中敷衍行事,使各项审核机制沦为形式,丧失纠错功能,终致发生本案房屋倒塌,上百人被迫离开家园之憾事。

且邱丞鸿、张博翔于侦查中又饰词矫辩,推卸责任;王德生就其未据实践行损邻事件勘验一情,亦含混其词,均未坦承犯行,其3人对公共利益造成具体危害甚钜,均请从重量处7个月以上之刑,以示警惕。另基泰专案人员姜若彦及刘丰寿虽涉犯伪造文书罪嫌,然其2人事后均坦承犯行,故请量处适当之刑。

检方指出,经调查过后,「基泰大直」并未照图施工,原本设计60公分厚的连续壁,却仅有50公分厚而已,建案工地还为了赶工,偷偷将施工顺序改变,甚至监测异常数据还被偷改,最后导致林宅楼塌意外。

检方调查,工地主任张博翔依法令规定,于去年3月9日在基泰大直建案工地办理连续壁勘验,其明知该建案所施作之连续壁厚度仅为50公分,实未按结构图施作,亦未办理变更设计,竟先行制作「承造人及专任工程人员施工勘验报告表」,于各检查项目之检查结果后方打圈,用以表彰经营造业技师之检查,建案的连续壁按核准图施工无误及构造尺寸与核准图相符。

而不知悉本案连续壁实际上未按图施作的福益公司技师刘丰寿,于去年3月9日前往工地勘验时,在无实际检视、丈量连续壁尺寸之情况下,迳行在张博翔预先准备好之施工勘验报告表营造业技师栏位签名、用印后交予张博翔。

张博翔再将施工勘验报告表连同其余勘验文件交由跑照人员上传至台北市建管处电脑系统,再由不知情之建管处人员线上书面审查,将本建案连续壁尺寸符合核准图此不实事项,登载于公文电磁纪录。

检方查出,张博翔、建筑师王德生与基泰专案人员姜若彦均明知去年6月21日进行损邻勘查程序时,王德生本人或该建筑师事务所人员均未到场参与,竟由姜若彦于现勘白板「监造」栏位上签名,借以表彰当日监造方有派员出席参与损邻勘查程序的不实情事,并由张博翔拍照。张博翔并于勘查程序结束后,持损害责任归属初步认定书3份至王德生建筑师事务所,由王德生签名及盖用大小章。

借以表彰王德生有参与当日损邻勘查程序,再交给张博翔,由张博翔以福益公司名义制作函文,再发函予都发局,并检附摄有姜若彦于现勘白板「监造」栏位签名之照片及损邻责任初步认定书,此部分涉嫌伪造文书。

台北市都发局就本建案损邻事件之承办人于收到福益公司去年6月8日及6月26日函文后,即先制作该局去年6月17日北市都建字第1126022523号函文,并依福益公司去年6月8日函文所载,将「经建方会同监造方现场会勘,认定会勘标的…非属施工损害」之不实事项,登载于都发局函文说明二;复制作都发局112年7月6日北市都建字第1126026325号函文。

并依福益公司去年6月26日函文所示,将「经建方会同监造方现场会勘,认定会勘标的…非属施工损害」等,登载于都发局函文说明二,均足生损害于都发局承办人员审核本建案相关人员就损邻事件,有无遵循损邻事件处理规则等规定的正确性及损邻事件受害民众求偿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