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倍懲處!汽機車夜間噪音超標 首次違規就罰6000元

为扩大维护夜间宁适环境,环保署今修正公布违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图/北市环保局提供

为扩大维护夜间宁适环境,环保署今修正公布违反噪音管制法案件裁罚基准,针对于夜间时段或特定区域(包含学校、图书馆、医疗机构),汽机车噪音有违反公告妨害他人生活安宁行为时,首次违反罚6000元,再次违反将持续加倍裁罚至上限3万元;经拦查检测超过噪音管制标准者,也将直接裁罚法定最高金额3600元。

环保署说,目前已有半数以上县市政府依据噪音管制法第8条规定,公告于特定时段或地点,车辆「使用未经认证之排气管」属妨害他人生活环境安宁行为;另也有5个县市将「任意变更经主管机关噪音检(查)验合格排气管之车辆行驶于道路」,公告为妨害安宁行为,违反者均可处3000元至3万元罚锾。

为扩大遏止汽机车于夜间及需要特别安宁地区(包含学校、图书馆、医疗机构)制造噪音行为,修法将违规罚锾加倍,也将经检测超过噪音管制标准者,直接以噪音管制法第26条所订最高金额裁罚。

环保署表示,建议各县市可以在暑期噪音车活跃期规划跨县市扩大联合稽查取缔,并建议其他还未有相关妨害安宁行为公告县市,可尽速将「使用未经认证之排气管」及「任意变更经主管机关噪音检(查)验合格排气管之车辆行驶于道路」,公告为妨害安宁行为,以全面有效遏止车辆任意变更排气管制造噪音。

除噪音管制法外,环保署表示,根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3条,规定汽车驾驶人驾驶汽车有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者,可处6000元以上、3万6000元以下罚锾,并当场禁止其驾驶;如于一年内再度违反者,并吊扣其驾驶执照6个月,建议各县市政府也可依据前开法令,加强环、警合作共同执法,针对噪音车辆常出没的时段与区域执行专案稽查。

环保署2019年起实施改装排气管噪音认证制度,将排气管编码及造册,鼓励排气管改装业者将其产品送验,经检测合格后即核发合格编号并烙印排气管上,迄今已核可159组认证排气管,并均公开在「符合噪音管制标准车辆清册网站,供车主自由查询下载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