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车祸诈保 宜兰市代会主席求刑7年

奥迪的右前车头附着黄色油漆痕迹,但车祸现场的电线杆、水泥护栏并无黄黑色斜纹警示漆,保险公司发现异常,遂由警方调阅车祸现场附近监视器察看,才发现是假车祸。(宜兰地检署提供/吴佩蓉宜兰传真)

宜兰市民代表会主席林智勇,去年驾驶奥迪车自撞护栏,因保险无法理赔高额的修车费,竟唆使陈姓代表会司机驾驶主席公务座车追撞奥迪车制造假车祸,企图诈领140多万元保险金,宜兰地检署16日依《贪污治罪条例》的职务诈欺罪起诉林智勇及其陈姓司机、邓姓服务处人员,并具体求判林7年徒刑,宣告褫夺公权7年。

林智勇未来如果被依贪污罪判刑确定,将终身不能再任公职,政治生命等同结束。检察官起诉书中痛批林智勇,身为市代会主席,竟利用职务上机会图谋私利,破坏保险制度的公益机能,严重损害政府公信力;犯后又意图卸责、误导案情,将责任推给陈姓司机,致公义未能彰显,增耗诸多司法资源,藐视司法心态明确,犯后态度不佳。林智勇迄截稿为止对本案未回应。

起诉书指出,林智勇去年6月17日中午开着自己的奥迪车外出,在宜兰市大福路附近自撞路旁电线杆与水泥护栏,车身严重毁损。由于他只为爱车投保不理赔自撞事故的「丙式」车体损失险,要自付高额的维修费。

林智勇想到自己的主席公务配车,投保「甲式」保险可以理赔高额维修费,就在当晚8时许,指示陈姓司机,开着主席公务车并载着邓姓服务处人员到事发地大福路,他先将奥迪车的右侧叶子板擦撞路边电线杆,营造出自撞前的情状,再下车指挥陈开公务车从后方撞击奥迪左后保险杆,制造假车祸,意图诈领140万1777元的保险理赔金。

起诉书指出,陈男在制造假车祸后报警处理,林智勇同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人员获报前往现场调查,发现奥迪的右前车头附着黄色油漆痕,但车祸现场的电线杆、水泥护栏并无黄黑色斜纹警示漆,觉得事有蹊跷,警方获报调阅车祸现场附近监视器察看,才发现是假车祸诈领保险金案,林智勇也撤回车险理赔申请。

检察官侦查后认为,林智勇利用职务上机会,以主席座车制造假车祸意图诈领保险金,已触犯贪污治罪条例的「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昨日侦结起诉起诉林智勇等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