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市代會主席遭高院判刑4年6半 上訴翻案機會低恐補選主席
林智勇利用公务车撞自家跑车,制造假车祸意图诈领保险理赔。台湾高等法院依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判他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图/联合报系资料照
宜兰市民代表会主席林智勇涉嫌制造公务车撞自家跑车的假车祸,意图诈领保险金,案经高等法院今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二审判林智勇4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3年,全案虽可上诉,但翻案可能性低,将来他若因案遭去职,其选区缺额未达二分之一,不必补选代表,但必须补选代表会主席。
林智勇未接听电话,无法得知其回应,研判他可能上诉最高法院。但因上诉最高法院是以判决违背法令为上诉之理由,法界人士认为,此案历经一审、二审法官合议庭的缜细审理,要找到判决确有违背法令之情形,实属不易,翻案机会很小。
无党籍参选从政的林智勇,现年50岁,出身地方政治世家,父亲林李荣华曾任宜兰县议员,伯父林荣星曾任县议会议长,他32岁参选宜兰市民代表,当选后被推举当上市民代表会主席,至今是全县少见的「5连霸」主席,当了约18年代表会主席,这届尚有2年多任期。
林智勇涉嫌2021年6月17日傍晚4点开着市价700多万元的自家奥迪跑车在宜兰市自撞电线杆、水泥护栏,车身严重毁损,修缮费需140万元,但因车子只向保险公司投保丙式车体损失险,自撞不在理赔范围,林把脑筋动到市代会主席的公务车上。
当晚8点,林智勇开着跑车上路,他要司机陈志伟驾驶公务车搭载邓诗翰跟在后方,制造公务车撞击跑车假车祸。陈志伟报警,由邓诗翰出面佯装是公务车驾驶,企图借此诈领市代会公务车的任意汽车第三人责任险、汽车超额责任保险(超跑险)等理赔,第三人车损最高可理赔1050万元。
员警处理完毕后,陈分别向富邦、泰安产险公司申请两车的保险理赔。富邦产险请警方调阅车祸现场附近民宅监视器,发现现场电杆未漆上黄黑相间斜纹漆,奥迪车头却留有黄漆而起疑,假车祸遭拆穿报案,陈立即撤回申请。
检方认为,林智勇身为市代会主席,不思为民表率,竟利用职务机会图谋私利,犯后意图卸责误导案情,将责任推给司机,藐视司法,起诉并建议法院量刑7年及褫夺公权7年。
宜兰地院一审审理后,去年3月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判林智勇4年6月、褫夺公权3年;二审高等法院时,林仅承认普通诈欺,不认有想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高院认为,一审未将超跑理赔金列入诈领未遂范围,因此撤销原判决,但罪名、刑度维持一审。
此案即便再如何拖延审理,其任期内应会三审定案。县政府表示,若判刑确定,林智勇所属的市民代表第四选举区共3席代表,因其缺额未达二分之一,代表不必办理补选,但主席因案去职,代表会必须办理主席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