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兰市代主740万席奥迪RS7自撞 竟图诈保140万!二审仍判4年半
▲宜兰市民代表会主席林智勇涉嫌诈领保险金140多万元未遂,高等法院再将他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3年。(图/翻摄自Facebook/林智勇)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宜兰市民代表会主席林智勇,因自有的740万元奥迪RS7自撞,需花费百万维修,竟将歪脑筋动到市代会补助上,以市代会配车制造假车祸,企图领出140万元保险给付,遭保险公司识破。检方提起公诉,林智勇一审遭判4年6月,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18日仍将他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林智勇为宜兰市五连霸市民代表,自2018年当选后,又被选为市民代表会主席。当时本案爆发时,林智勇聘用知名律师王晨桓协助辩护,没想到王晨桓日前也因涉及虚拟币交易所「ACE王牌交易所」律师勾结诈骗集团案件,遭羁押多时后,5月初才获得800万元交保并电子监控。
至于林智勇案件的判决指出,林智勇当上市代会主席后,2021年6月17日16时许,驾驶自己价值740万元的奥迪RS7进口车,行经宜兰县宜兰市大福路时,不慎自撞路旁电线杆、水泥护栏,导致豪车车身严重毁损。由于豪车仅投保丙式车体损失险,自撞并非理赔范围,林智勇看到维修费用高达140万余元,竟把歪脑筋动到有保甲式汽车车体损失险市代会的主席公务车上。
他在晚间8点左右,先将自撞的豪车开回事发地点,而后指挥公务车陈姓驾驶与邓姓助理,将市代会车辆自后方撞上自家豪车,制造假车祸的假象,企图向两车的保险公司请领给付。保险公司察觉有异,虽然林智勇确认事发地点并无公家监视器,但保险公司人员到实地访查,向附近私人住家调取监视器画面后,查出林智勇的恶行。全案报请宜兰地检署侦办,检方依照《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等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林智勇否认犯罪,一审仍认定有罪,将他判刑4年6月、褫夺公权3年。案件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也认定林智勇等人有罪,但仍维持相同刑度;另外陈姓司机、邓姓助理也分别遭判刑。全案仍可上诉第三审,倘若就此判刑定谳,林智勇将被解除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