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發票詐領公款38萬9千元 金門前里長遭起訴

金门县大洋里吴姓前里长涉嫌在2020年间里长任内,拿某工程行的假发票,以施作庙宇油漆防水工程为名,向金门县环保局申请核销,涉嫌诈领公款,金门地检署接获检举后,在去年11月进行侦办,搜索吴姓前里长的办公处所及手机执行搜索,检方近日侦结,将吴姓前里长、与工程行的王姓负责人违反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起诉。

金门地检署今天表示,地检署检察官郭宇倢在去年11月起,指挥法务部调查局福建省调查处,侦办金沙镇大洋里吴姓前里长等人涉嫌诈领公款案件,经向法院声请搜索票后,对吴男等人进行搜索,并向金沙镇公所调取相关公文资料。

检方认为吴姓与王姓被告均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刑法第216条、第213条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商业会计法第71条第1款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等罪,依法提起公诉。

检方表示,经查,吴男在2020年里长任内,因该里依照「金门县公有区域性废弃物转运处理设施营运阶段提供回馈金自治条例」,得以申请金门县环境保护局增列的新台币38万9千元回馈金,吴男为核销该笔回馈金,明知该里辖内某宫庙才于同年10月完成墙面油漆防水工程,仍于12月10日以该里办公处函文,向金沙镇公所陈报不实的施作宫庙整体墙面修缮美化及防水工程计划,经金沙镇公所转呈环保局,并经环保局同意补助38万9千元。

吴男还找上金门某油漆工程行王姓负责人协助以该工程行名义,开立不实的油漆防水工程发票,发票金额为42万元,再由被告吴男检附该发票及宫庙竣工照片,向金沙镇公所申请拨付回馈金,使金沙镇公所相关承办人员误认该里确有委请该工程行施作,于2021年1月14日将38万9千元汇至该工程行名下帐户,王姓负责人于隔日提领出38万9千元现金,到吴男住处交付给吴男。

金门县大洋里吴姓前里长涉嫌在2020年间里长任内,拿不实的假发票,以施作庙宇油漆防水工程为名,向金门县环保局申请核销,涉嫌诈领公款遭起诉。图/金门地检署提供

金沙镇大洋里吴姓前里长等人涉嫌诈领公款38万9千元遭法办。记者蔡家蓁/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