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消防前分队长贪污!为筹「赡养费+小孩学费」…用假发票狂诈公款2万多元
▲杨男和妻子离婚后,为了支付赡养费和小孩学费,竟勾结不肖业者以不实发票加倍核销申请经费。(图/达志示意图,本案无关)
桃园市消防局龟山分队杨姓前分队长为了支付前妻赡养费、小孩学费,竟在办理国小防溺活动时,和业者配合以不实发票,加倍核销诈领得2万多元经费。杨男被依贪污等罪判刑1年10月,缓刑5年,二审仍维持原判,另宣告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杨男于2012年至2015年间,先后担任桃园市消防局第一救灾救护大队大林、龟山分队长,负责采购业务,他陆续承办国小防溺工作、区公所防纵火、一氧化碳及爆竹烟火等宣导活动,曾向某企业社李姓负责人承租1套音响设备及帐篷,事后竟已不实发票分别核销8000元和1万2800元,甚至为了筹前妻赡养费及小孩学费,更与设计公司李姓负责人说好,加倍开立不实发票核销申请经费,诈得2万800元。
经民众检举后,检方2018年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杨男等人。杨男到案后承认诈领公款支付赡养费及学费,并认罪缴回不法所得。
法官审酌,由于杨男缴回犯罪所得、坦承犯行,一审依贪污、伪造文书各判杨男1年10月、3月徒刑,均缓刑5年,须提供100小时义务劳务。此外,设计公司李姓负责人被依商会法判刑3月,缓刑2年,而企业社李姓负责人因属累犯,被依贪污罪判刑6月。
检方又上诉二审,认为一审判决时,尚未宣告褫夺公权,因此二审仍维持杨男原判,另外褫夺公权3年,然而,法官认为对企业社李姓负责人的处罚太过严苛,改判5月又15日徒刑,并褫夺公权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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