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红树林保留区接连遭闯 巡山员拍照举发

民众骑乘水山摩托车闯进红树林保留区内。(罗东林区管处提供/李俊淇新北报导

渔船进入红林保留区内巡山员发现拍照,罗东林区管处已将船主函送法办。(罗东林区管提供/李俊淇新北传真)

在1986年时由农委会文化资产保存法公告为自然保留区,给予严格保护。(罗东林管处提供/李俊淇新北传真)

新北市淡水河畔的红树林自然保留区,为保护河口珍贵的生态捿地,依法限制民众进入,但今年初陆续有独木舟、渔船及水上摩托车闯入,遭巡山员及志工发现拍摄举发,林务局罗东林区管理处则提醒,未经许可任意进入自然保留区者,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

红树林自然保留区总面积76公顷,河海交会口之红树林具有固土防潮国土保安功能 ,而在此区水笔仔弹涂鱼招潮蟹、水鸟等构成之典型河口生态体系,更为生态教育科学研究上极珍贵的资源,但曾因开发造成大规模破坏,在1986年时由农委会依文化资产保存法公告为自然保留区,给予严格保护。

罗东林区管处吴思仪课长表示,民众误入保留区事件频传,除违法遭移送开罚外、更增加红树林自然栖地干扰压力载具的进入也造成水笔仔胎生小苗着生不易、甚至死亡。而所举发的三件案件,因渔船有拍摄到船号,目前已函送法辨,而另2件将持续追查违规者身份

而「淡水河红树林自然保留区」是依文资法为保育红树林自然价值设置,凡未经主管机关许可任意进入自然保留区者,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改变或破坏其原有自然状态,为法定本刑死刑、无期徒刑或最轻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责

罗东林管处表示,限制与罚则是为了保护环境所采用的手段,将持续加强执行巡护工作,劝导勿入、擅入者移送开罚。另也呼吁民众共同爱护生物生态栖地,维护自然生态环境与其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