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明湖旁开营火晚会 恐火烧山

台东海端乡戒斯山嘉明湖,于228连假期间惊见5处营火残迹。(熊出没企业社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近年来台东县海端乡戒茂斯山和嘉明湖成为热门旅游路线,228连假期间却惊见5处营火残迹,由于附近都是含油脂高、有「火种」之称的二叶松林高山协作员担心引起森林大火,立即通报东林管处林管处表示依据森林法最高可处60 万元以下罚锾。

有「天使眼泪」之称的嘉明湖这2年来成为登山热点,由于路程从戒茂斯山到嘉明湖需要1天路程,如未抽到山屋的登山客,就会规画中途夜宿,扎营地点多半选在足球场营地、排球场营地、高尔夫球场地、妹池或是猎人营地。

「熊出没企业社」的向导邱冠中在228连假带团到嘉明湖时,赫见足球场营地有3处升火痕迹,此外,排球场营地和高尔夫球场营地也各有1处,立即通报台东林管处。

邱冠中表示,从燃烧后的痕迹推断,这应不是一般炊事生火取暖,而是「营火晚会」。他强调由于附近几处营地的四周都是二叶松林,因其含有油脂量高、「一点就燃」,被原住民拿来当火种使用;因此,在二叶松林旁升营火,等同于在「油库」旁点火一样,一不注意就会引起森林大火,相当危险。

台东林管处表示,依据森林法第34条规定,森林区域森林保护区内,不得有引火行为,如有事证可依该法第56条可处新台币12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罚锾。

据了解,类似事件并非首次发生,2020年12月曾有登山客在排球营地开生日营火晚会,并将画面上传至网站,引起网友一片挞伐,林务局台东林管处和保七总队第九大队台东分队警员循线通知相关人员到案说明,并沿途清查复原共11处营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