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车底抓到蛇拍照喊「我要放生」 4理由打脸被判半年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驾驶阿祥(化名)去年4月间在车底发现1条蛇,于是拍照PO上网询问蛇的种类,声称要放生,随即有网友告知那是保育类野生动物黑眉锦蛇;没想到5天之后警方前往现场搜证,发现蛇已经死亡。虽然阿祥矢口否认非法猎捕黑眉锦蛇,但花莲地院法官列举4大理由打脸,最终不采信他的说词,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

▲黑眉锦蛇为大型蛇类,无毒性,在台湾被列为保育类野生动物。(资料照/新北市动保处提供,与本案无关。)

判决书中记载,阿祥去年4月间在车底下发现1条不明蛇类,竟以塑胶绳套住蛇头再吊挂于树上,接着拍照PO上网询问蛇的种类,同时声称要将蛇放生;很快就有网友留言告知,那条蛇是保育类野生动物黑眉锦蛇。

阿祥在网路上发文17分钟之后,就有警员发现该篇文章,并于事发5天之后前往现场搜证,却发现蛇已经死亡,后续送至国立屏东科技大学野生动物保育服务中心进行鉴定,确认死掉的蛇的确是保育类野生动物黑眉锦蛇。

阿祥到案之后矢口否认有何违反野生动物保育法的行为,他辩称是「阿伯」用绳子把蛇吊起来。不过,花莲地院法官列出4大理由质疑,首先,阿祥在文章中提到「我要放生」,足以证明他对是否要放生蛇,拥有完全支配权,本案的行为人应该只有阿祥1人,如果他只是单纯在旁边拍照,应当没有置喙的余地。

第二,法官表示,文章中没有提及「阿伯」,阿祥声称蛇是「阿伯」猎捕并吊挂至树上,却始终无法交代「阿伯」到底是谁,也未能提供任何线索让检警追查、印证;第三,阿祥事后将手机中的照片删除,依照常理判断,若此事真的与他无关,为何不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自清,反而把照片删除。

第四,法官指出,阿祥不否认曾在文章中注记「蛇已经放生了」,还在警询时供称,有看到「阿伯」用剪刀把绳子剪断,然后看到蛇自己跑掉,但这个说法显然与警方到场搜证发现的真实情况不同。

法官表示,阿祥不顾政府大力宣导保育野生动物的用心,反而猎捕、宰杀黑眉锦蛇,破坏物种多样性、危害自然生态的平衡,犯后仍矢口否认犯行,考量到他有多次犯罪纪录,素行不良,最终依非法猎捕、宰杀保育类野生动物罪,判处他有期徒刑6个月,得易科罚金18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