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手机偷拍、闯入备勤室 女同事受惊!宜兰2消防员判决出炉

宜兰县消防局2名警消因性骚案件遭法院判刑,2名警消均可易科罚金,消防局对司法判决表达尊重。(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MeToo事件全台延烧,宜兰县消防局也被爆出2名警消涉及性骚案件,案经宜兰地方法院审理后,沈姓消防员被依《侵入住宅罪》判3月徒刑,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上诉,法院驳回;邱姓消防员被依《妨害秘密罪》判4月徒刑,可上诉,2案均可易科罚金。

被判《妨害秘密罪》的邱姓消防员,是在去年3月间,将手机放置在寝室外的置物柜上,隔着上方玻璃录下1名女同事在寝室内的画面,该名女警消更衣完毕后发现遭窃录,当场质问寝室外的邱员,才知悉手机为对方所架设。

判决书指出,邱员在警询、侦查以及法院准备程序及审理时坦承不讳,判处4月徒刑,可易科罚金,可上诉。

沈姓消防员则是在前年底某日,无故进入女同事的备勤室,该名女警消未着衣物打开浴室大门,发现沈员站立在浴室门口旁,因而惊声大叫,沈员见状逃离现场,经该名女警消报警后由警方查办。

沈姓消防员所犯的《侵入住宅罪》,地方法院判处3月徒刑,可易科罚金,检方认为量刑过轻上诉,法院维持原判决驳回上诉,不得上诉。

宜兰县消防局表示,2起案件发生后,经消防局调查,已在司法判决前完成行政处分,邱员记过1支,沈员记过2支,并调离原职,消防局尊重司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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