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1660元皮夹报案半年没人领 他全捐给孩童:这不是我的钱

▲「罗杰」把1660元捐给超商的公益活动。(图/网友「罗杰」授权提供,请勿随意翻摄以免侵权)

记者陈俊宏/采访报导

台中市网友「罗杰」捡到一只皮夹送到警局,过半年没人领,依法由他取得;他把皮夹内的1660元捐给需要的小朋友,获得热烈回响。罗杰今天(25日)接受《ETtoday东森新闻云》访问时谦虚地表示,「这本来就不是我的钱,只是一件小事。」

罗杰受访时说,2016年3月25日,在北区崇德路一段65号拾获一只皮夹,里头没有证件,只有一张发票现金1660元,当下送到派出所,经过6个月的公告期满,无失主认领,获警方通知领回。

罗杰指出,这本来就不属于他的钱,想捐给有需要的人,但一直在思考捐给什么单位,直到最近看到「台客剧场」拍摄的《零钱如何救台湾影片,里头介绍到超商的「孩子秘密基地」公益活动,决定到超商捐出1660元,至于皮夹则留下来当纪念

▼罗杰表示,他做的只是一件小事。

当记者询问想报导此事时,罗杰谦虚地说,这只是小事一件,「不需要大费周章啦,但如果报导出来可以让更多人跟进,也是好事一件。」

罗杰将捐钱的过程拍成影片,PO到「爆废公社脸书社团。许多网友大赞有爱心,「你真棒,难得的大钞,话说重复播好舒压」、「有爱才能长久」、「你帮他做善事,也为自己积功德」。

根据警方规定,拾得遗失物价值,500元以下公告15日,500元以上公告6个月后,若无失主领回,该物所有权由拾得民众取得,将通知拾得民众前来领取。

▲▼罗杰捡到的皮夹。

▼警方受理遗失物和通知罗杰领取的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