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爱妻上别人车 醋男肉身拦车「挂车前」飙4公里狂呼救

男子不满前妻乘坐他人车辆离去,拦车遭迫趴在引擎盖上4公里。(图/记者林炜杰翻摄)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49岁连姓男子今年2月和妻子乌来区公所签字离婚,办完后,他见妻子搭上另名43岁郑姓友人的车,醋劲大发上前拦车,想不到郑男竟也赌气直接行驶,让他一路「挂在车前狂飙4公里。连男认为郑男开车时不断恐吓「给他死!」怒告杀人未遂,但台北地检署认为,连男是自己趴在车上,且郑男中途也有停下2次,并无明确犯意,今将郑男不起诉。

据了解,49岁连姓男子与28岁高姓妻子相差21岁,2人疑似因年纪差距甚大个性不合,且高女指控老公家暴,早已分居一阵子,并在今年2月多跑到乌来区公所办理离婚。

想不到连男办完手续后,看到前妻竟准备搭乘另名43岁郑姓友人的车离去,让他醋劲大发,挡在车前想要拦截车辆及前妻离开。郑男见状也很生气,不顾有人在车前,仍然将车辆继续往前开,连男就这样趴在引擎盖上,从新乌路四段往新店方向高速行驶,前后路程将近4公里,连男一路在车上呼喊「救命啊!」让民众吓得赶紧报警,而过程中连男前妻也一直坐在车内,看着前夫挂在引擎盖上呼救。

连男表示,离婚当天因为觉得还有很多事情没跟妻子谈清楚,又见到妻子上了别人的车,才会愤而前往用肉身挡车,因为郑男边开车还边喊「给他死啦!」让他觉得生命威胁,愤而提告。

郑男则辩称,自己没有说过要给他死这种话,而且对方趴上引擎盖后,他中途也有停车让对方下车,想不到对方又多次「趴」到他的车上,双方就这样走走停停约4公里。

检察官调查后认定,连男是自己趴在引擎盖上,并未受外力胁迫,且郑男中途也有让他下车,是他下车后看到车子要开走,才又再度趴在引擎盖上,且连男事后也没受伤,认定郑男并无杀人意图全案不起诉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