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超商储值卡盗刷 妇涉侵占

超商发行的无记名储值卡若遗失可立即办理挂失、锁卡,待补发,预防被盗用。(张妍溱翻摄)

银行卡片公司发行的各式储值、消费卡,无论记不记名,只要刷卡消费就会有交易纪录。(张妍溱翻摄)

台中市39岁江姓女子捡到一张超商发行的无记名储值卡,认为不会被追查到,贪小便宜竟涉嫌持卡消费1491元,殊不知失主已经报案,市警局第一分局民权派出所调阅监视器,发现江女在某超商内捡到卡片且盗刷,江到案说明时指卡片已丢进金炉里烧掉了,但还是被查出消费交易纪录,警讯后依侵占罪函送法办

警方表示,日前接获林姓女子报案,指称到超商消费,不小心把尚有余额一千多元的超商储值卡遗留店里,请求警方协助找寻,员警到场勘察、搜证发现,卡片疑似被另名女子捡走,没交给店家,也没送到警局,却放进自己口袋;卡片遗失期间曾在几家超商留下刷卡消费纪录,余额最后只剩3元。

因林女有使用APP绑定该卡,并可查询交易纪录,因此江女至其他超商消费时所留下的纪录成为犯罪证据。警方也提醒民众持卡人利用发卡公司提供的卡片记名服务或下载发卡公司提供的APP绑定卡片,若不慎遗失可立即办理挂失,无论是记名或不记名,只要刷卡消费均会留下交易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