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大地购地案傅崐萁获不起诉 法界批检方滥权

花莲县长傅崐萁日前痛批本案为政治判决司法迫害。(图/花莲县政府提供)

记者吴铭峰综合报导

花莲理想大地地案,理想负责人梁清政指控花莲县长傅崐萁,逼迫其以低于市价出售20万坪土地荣亮公司,再转手赚取2亿多元价差,涉嫌借端勒索财物罪。花莲地检署做出处分不起诉后,花莲高分检驳回再议,确定不起诉处分。傅崐萁表示,不信公理换不回,冤屈得以昭雪,总算还他清白。法界人士也认为案件欠缺实证,又在检方来来回回,对当事人来说,形同另一种冤案

本案中,傅崐萁与县府秘书长新章遭控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中的「藉势借端勒索财物罪」,但经花莲地检署调查后,2016年间首度做出不起诉处分。梁清政声请再议,花莲高分检受理后,在没有发现新事实证据状况下,发回花检续查。花检在侦续期间竟针对傅崐萁发动搜索行动,但最后本案经调查1年多后,仍认为罪嫌不足,花检去年10月二度做出不起诉处分,并依职权送请再议,花莲高分检这次终于驳回再议,全案不起诉确定。

对此,傅崐萁受访时表示,不信公理换不回,不信造谣可生非、不信司法的公理与正义不彰显。如今不起诉处分确定,冤屈得以昭雪,历经长达6年的煎熬,欣慰终于看到正义的真相。

而对于本案欠缺事证,两度做出不起诉处分,还在侦续期间发动搜索行动,法界人士认为,检方的侦查动作过大,确实侵害人权。毕竟检方有权发动搜索、扣押,甚至是更严重的羁押,若检方在事证掌握度不明的状况下,贸然发动侦查行动,并对当事人强制处分,将严重侵害人权。另有法界的意见认为,检方的搜索扣押等强制处分,当下侵害当事人人权,但若之后检方不起诉处分,我国法制并无任何补偿当事人之规定,有修法必要。

傅崐萁在本案中的贪污部分获得不起诉,但检方查出傅崐萁是荣亮公司实际上负责人,去年10月间依违反《税捐稽征法》逃漏税9千余万元及刑法伪证罪提起公诉,目前由一审花莲地院审理中。傅崐萁也涉嫌凯聚磁砖股票案,目前台湾高等法院更三审审理中;另犯内线交易炒作合机公司股票案,台中分院去年6月更二审处刑8月,目前由最高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