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主題館/安樂活自然死 自己決定如何善終
预立医疗决定书可以让民众拒绝或接受特殊医疗的决定,包括维持生命医疗,都可以事先在预立医疗决定书上表明拒绝或接受。图/AI生成
日前有上海网红赴欧洲进行安乐死,究竟安乐死、协助自杀及台湾正在推动的「病人自主权利法」(简称病主法)哪里不一样?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及病人自主推广中心副执行长柯彤文指出,这三种方式最大差别在于,病主法是强调自然死,安乐死及协助自杀都属加工死亡,「安乐活、自然死,是安宁缓和医疗及病人自主的核心,不应去加工结束生命,也不会去缩短病人应有的生命长度。」
荷兰安乐死 属于加工死亡
柯彤文指出,安乐死是医师借由药物帮病人结束生命,合法国家例如荷兰、卢森堡等;协助自杀则是医师开立处方,由病人自己投药,合法国家例如瑞士,傅达仁就是协助自杀的案例,但两种都属于加工、加速死亡,并非自然死。
财团法人器官捐赠移植登录及病人自主推广中心副执行长柯彤文。记者曾吉松/摄影
目前台湾正在推动的「病主法」,则是病人对于维持生命医疗或人工营养等医疗处置,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接受。柯彤文表示,病主法的核心,就是可以预立书面文件,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AD)」,一旦签定后,在临终前,医师不会违背病人的意愿,给予药物或强加治疗,回归最终的自然死亡。
跟家人讨论 预立医疗决定书
预立医疗决定书可以让民众拒绝或接受特殊医疗的决定,包括维持生命医疗,例如:插气管内管急救,使用呼吸器等;还有人工营养、流体喂养,像管灌喂食、鼻胃管、胃造廔、点滴等,只要不是自然的由口进食,都可以事先在预立医疗决定书上表明拒绝或接受。
预立医疗决定书前,必须与医疗团队及家人共同沟通与讨论,这种过程称之为「预立医疗照护咨商(ACP)」,柯彤文指出,讨论是为了让家属了解病人的意愿,决定自身最后的医疗权利,不再发生病床前吵闹不休,让做决定的家属为难及内疚。
为了因应家庭关系的改变,法规也设置医疗委任代理人,由亲朋好友来帮忙执行曾签署的医疗决定书,除了因病人死亡得到利益者,不能担任医疗委任代理人外,其他成年、有行为能力的人皆可担任;医疗委任代理人的责任就是在需要医疗决定时,听取病情、签署各类同意书,代理意愿人表达意愿,且不得违反意愿人的意愿。
近年天灾不断,一名90岁的老爷爷在花莲大地震后,打电话询问如何预立医疗决定,关心未来应该如何「好走」。柯彤文提到,在社区据点常接触一些长者,其实对死亡并不避讳,反而是子女们不愿谈、不想面对,但善终本来就不是能瞬间决定,而是由持续沟通累积而来,家人在这期间互相讨论、尊重,能让留下来的人也可以得到慰藉。
不过,法规上仍有无法涵盖之处。日前一名太太打电话到中心,告知自己照顾昏迷先生十余年,已经筋疲力尽,后悔当初没在先生仍有行为能力前就预先签署意愿书。柯彤文表示,这就是法规上的限制,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须在个人清醒情况下签署,若成为植物人前并未签署及表达意愿,亲友则无法帮忙执行。
ACP须自费 4族群健保给付
目前签署预立医疗决定书约8万人,以全台成年人口来看,签署率仍偏低,原因之一在于进行ACP须自费3,000多元,门槛相对较高。今年7月起健保署给付四大族群,包括65岁以上有重大伤病的安宁收案者、轻度失智者、病主法的五项疾病、居家医疗照护整合计划的收案对象,每人有一次ACP免费咨询,针对一般民众也有不少医院推出优惠方案,让民众减轻负担。